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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中国社会的主旋律,而法律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近二十年来,中国立法在数量遽增等方面取得瞩目成就的同时,某些领域应急立法、草率立法导致的立法质量问题也逐渐显露,并已经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不到两年,该法第76条(以下简称“第76条”)不仅遭遇了诸多的质疑和不满,而且也未能逃脱我国立法中部分存在的下位法修正上位法这一失败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