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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中央政府决定川、滇、藏行政分界并有计划地全面实施,是稳藏治藏,确保川藏大道畅通及地区稳定的重大战略措施,既是康熙、雍正时期西藏、相邻地区及全国形势变化的结果,同时也是维护国家统一的需要,其影响极其深远。雍正二年年羹尧在"青海善后事宜十三条"前所上奏折、雍正三年雍正皇帝所颁藏文谕旨与雍正三年十二月云南提督郝玉麟会勘奏折及雍正皇帝朱批等档案文献,《清实录》《清史稿》及雍正《四川通志·西域》《西域全书》等清代早期西藏方志中均未载。在康熙末年至雍正三年川、滇、藏行政分界的进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