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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变国土部门职责为党政部门同责,做到人人“有责”。城阳区政府与各街道及区发改、城建、规划、城管、工商等部门签订了《共同监管责任书》,各监管单位依据工作职能,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遏制、打击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把耕地保有量、违法用地控减等目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二是变部门统计数据为区域共享信息,做到时时“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