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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甘肃三个在汶川地震中都受灾的贫困村,在灾后重建中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扶贫开发模式,在重建的效果上呈现出了巨大的差异。采取“整村推进”模式的两个村庄在住房重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重建和心理文化重建等各方面都全面领先于采取“单项突破”模式的第三个村庄。本文分析表明,整村推进模式是引领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的有效模式,其有效性和优越性是通过一系列的机制创新而实现的,整村推进模式的机制创新主要体现在资源整合、增权和参与模式的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整村推进模式是今后灾后实践和相关研究的重点之一。
关键词 贫困村 灾后重建 “整村推进” “单项突破”
中图分类号 C91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47-662X(2010)02-0158-09
一、三类村庄与两种模式
在论及关于传统风险与现代风险的分配逻辑时,风险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Beck)一语中的地指出,“贫困是等级制的,化学烟雾是平等的”。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本质上属于贝克所述的“传统风险”,具有传统风险分配上的阶层差异性。汶川地震发生以来,贫困村庄和贫困群体作为弱势单位和弱势群体在地震灾害中遭受了比其他村庄和其他群体更为严重的破坏和困难:首先,贫困村遭受破坏的彻底性。原本相当糟糕的住房几乎是贫困群体的全部财产,一旦住房遭到破坏,那将是彻底性的。其次,贫困村灾后重建的自我复原能力极低。贫困群众受制于相对落后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完全依靠受灾群众自我恢复生产将是十分困难的。最后,贫困村灾后重建面临的问题具有全面性。受灾贫困群体在承受日常生活困境的同时,灾后重建中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同样十分迫切和突出。
从全国各地的扶贫实践来看,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规划先行。整村推进扶贫模式以贫困村村庄为地域单位,采取多元参与的方法对村庄发展建立科学规划。政府机构、专家学者、普通村民共同构成规划制定的主体,其中村民需求是规划的基本依据,专家学者为规划提供科学引导,政府的参与是规划公信力的基本保证。规划为后续扶贫行动提供基本路径,是整村推进的首要工作。
第二,多元动员。整村推进模式特别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首先,在政府机构层面,扶贫并不仅仅是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责任,所有的涉农机构都有扶贫的责任,这就要求将所有的扶贫公共财政整合起来共同投入到规划村中。其次,社会资源的动员在整村推进中居于重要地位,非政府组织或民间团体的扶贫资源需要持续地动员。最后,村民的参与并不仅仅体现在需求表达,村庄层次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本动员也是整村推进模式的特色之一。
第三,整体推进。整村推进模式与单项突破模式最显著的区别在于整村推进模式的全局观。它将个人需求与村庄发展、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及基层民主建设全面结合起来,以一种整体思维来推进贫困村庄的发展。
国务院扶贫办此次灾后重建扶贫规划行动充分体现了整村推进模式的扶贫理念。不但在国家层面上制定了《贫困村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规划范围以外贫困村灾后重建项目建议书》,以指导全国的贫困村灾后重建,而且在每一个规划村层面上都有详细明确的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规划。在我们的研究实例中,A村和B村是整村推进模式的典型。《A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规划》和《B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规划》中都明确规定,县级扶贫办是贫困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的组织机构,同时也是协调机构,所有的涉农机构包括财政部门、农业部门、电信电力系统、发改委、水利部门等都需要在灾后重建扶贫开发中进行相应的资源投入。试点村和规划村村民也全方位地参与到灾后重建扶贫开发中来,所有的重建和开发项目都先由村民投票决定先后次序并动员其广泛的劳动力资源后再开展。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第三类村庄即非试点非规划村(C村)灾后重建并没有成型的规划,扶贫办在贫困村灾后重建中单打独斗,各涉农机构之间的联系较弱,资源投入各行其是。在建设项目上往往以即时需要和纯粹的住房建设为主,忽视了村庄发展的长远需要和整体推进。扶贫理念的差异导致了扶贫效果的差异,这给我们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二、三类村庄灾后重建的效果比较
为了说明两种扶贫理念的实效差异,我们需要较为全面地比较三类村庄的重建效果。根据我们实 际调查得到的资料,我们将从“住房重建”、“公共基础设施重建”、“产业重建”、“心理文化重建”等方面对三类村庄的重建效果展开比较分析。
(一)住房重建:进度与规范的双重差异
住房重建无疑是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之后最紧迫的核心工作,事实上,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继紧急救援之后灾后重建的第一个阶段就是“以建房为中心”的阶段。三类村庄在安居工程的进度和规范性程度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住房重建的进度:试点村要远快于非试点村。文县A村是试点村,该村的住房重建和维修相对来说比较顺利。截至2009年4月底,A村共有两个重建点:x社重建点的85户已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Y社重建点的95户已有85户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两个重建点共竣3140户。只有5到6户人家由于贴息贷款没有到位而存在一定的建房困难。武都区B村属于第二批规划村,目前还没有试点,该村的建房进度在三类村庄中处于中间水平。该村两社共79户需要重建,目前这些重建户都已经打好地基,约有半数的重建房主体已经进行到一半。礼县c村属于既未试点也未规划的村庄,该村的住房重建进度相比较而言不如前面两个村庄。该村经过评议小组评定,共评出26户家庭的住房需要重建,而省级政府和县级政府最终只批复了10户指标。由于担心贴息贷款不到位,多数重建户仍然在等待观望。
住房重建的规范性维度:试点村比非试点村更规范。在规划、指导和监督等各个环节上,试点村、规划村比非试点村得到了更切实的落实。文县A村(一类村)的住房重建采取集中居住和分散居住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但是无论是集中居住还是分散居住,住房分布的基本格局都得到了相对明确的规划。规划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安全的需要,二是将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此外,该村住房重建的全过程都得到了良好的指导和监督,主要体现在建筑技术的指导、建筑材料的监督、建筑进度的监督等方面。武都区B村(二类村)的住房重建采取了与文县A村相似的做法,只是在进度上稍落后于A村。与前面两类村庄比较起来,第三类村住房重建的规范性程度还有待提高。第三类村庄的住房重建基本采取分散居住的方式进行,在住房选址方面,政府或其它机构没有提供科学化的规划和指导。更为重要的是,村民住房重建的全过程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新建住房的质量甚忧。在我们入户调查的礼县C村(三类村),数户村民正在利用石头、木材等传统材料搭建房屋主体,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二)公共基础设施重建:三类村庄梯次分布
基础设施建设是灾后重建的重点工程之一,基础设施一方面构成村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也与住房重建互为条件,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对于住房重建也是极大的促进。从调查情况来看,三类村庄的基础设施恢复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试点村的基础设施恢复正在稳步推进,规划村的基础设施恢复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既未试点也未规划的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由于缺乏建设资金而显得举步维艰。
地震发生后,文县对A村(一类村)的灾后重建进行了整体规划,制定了统一标准,由县发改委牵头扶贫、交通、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分行业制定了村规划。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在重建之初就纳入了整体规划。从该村灾后重建总体规划来看,基础设施建设是紧随住房建设之后的最紧迫的需求。
甘肃省陇南市文县A村目前在“以建房为中心”的同时,基础设施建设也在稳步推进。由于212国道穿村而过,该村交通状况比较理想。村内道路硬化工作也已全面开展,目前已经完成道路硬化300多米,村庄集中居住区的道路硬化需要在住房重建基本结束后才能开展。两处人饮工程的开展也比较顺利。水塔已经建好,从水塔到村内的主输水管道也已埋好,只是入户管道还得等待住房建好之后才能完成。另外,沼气池的建设也在逐步进行中,目前全村已有30多户重建户基本建好沼气池,剩余的100多户需要在住房建起来之后才能为沼气池选址、安装。总体来看,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进展也比较理想。
规划而暂未试点的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正处于规划和论证阶段。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执行和落实这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照武都区上报的规划,B村(二类村)下一步重建的重点工程几乎全部围绕基础设施而开展,主要包括村内河流河堤的维修和加固、村内便民桥的架设、村内道路的硬化、人饮工程以及沼气池的建设。人户访谈中了解到,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村民来说是仅次于住房建设的迫切需求,在基础设施项目的选择过程中,村民都参与了投票,规划的制定也是按照得票高低来排序的。
与前两类村庄比较,既未试点也未规划村的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则明显滞后。在礼县C村,村内交通基本上是自然的土路,村民日常做饭和取暖的能源也都是木材,饮水则需上山挑山泉水。更让我们担忧的是,基层政府及村庄对于改变这种状况并没有一个成型的、完整的规划。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一般需要较大的物质投入,仅靠这些原本就非常贫困的村民自己集资是不现实的——或者我们可以更直接地说是完全不可能的。同时,贫困地区的基层财政状况也是一个限制因素。因此,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多个部门的投入和协作,同时引导村民的广泛参与。
(三)产业重建:同步开展与相对滞后
1 整村推进模式的同步开展
开展整村推进模式的第一类村庄和第二类村庄在整体规划中将产业重建和产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将之视为持续脱贫的关键举措,使得产业重建实现了与住房重建及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开展。如《A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规划》中明确提出:2009年在建成学校、卫生所、活动室、沼气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大力进行推进产业开发,全村发展优质核桃面积2000亩,发展网箱养鱼50个,使农户的生产生活基本恢复,初步形成自我发展能力。2008至2010年间根据农时合理安排实施科技扶贫项目,使该村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使该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1800元以上,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5%以内。
调查中发现,试点村和规划村针对灾后重建的需要,当地政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对村民的劳动技能进行了培训:一是建筑技能的培训,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地建筑技工奇缺而大规模重建需要大量技工的供需矛盾;二是进行种植和养殖技能培训,发展农民的增收项目。
“有培训,主要两种形式培训技工,第一是村民到职业学校去培训,另一个是各农户到乡政府现场培训。去年对重建户进行了建筑培训,学砌砖,村里前面去了8个人,去县里培训,后来这些人回来再教其他村民。他们自己参与建房,就可节省技工费用500到600元。”
“壮大产业,进行技术培训。国家对产业上投资不大,主要是建房投资。产业上主要搞水产养殖、种核桃,再是争取资金搞农机具,搞运输,还有茶叶。县上很重视培训,提高素质很 重要,现在小工40到50元一天,技术工100多元一天,培训也有条件的,主要针对18岁以上,60岁以下,特别是青壮年,有文化的,……要提高本地劳动素质,有利增加收入。使用技术培训主要有种植培训和技能培训,我们根据当地条件,因地制宜,培训种植果树、茶叶,还对村民进行电工、驾驶员、建筑培训。老乡对于眼前需要的培训就(受群众)欢迎。”
“政府来人培训过,自己砌的慢些。现在大工也不好请,像我们现在砖拉回来,都没大工,小工也不好请,小工一天也要70块钱,自己打下手,给人家帮帮忙,别人也来帮帮自己。”
我们认为,本地通过技术培训就地培养建筑技工的措施是一个可行而有效的举措,这对于缓解当前建筑工人紧缺的困境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建筑技术也是一门富有现实性的实用技术,它可以作为一项长期技术而成为农民外出务工增收的手段。目前的问题在于怎样提高该项技术培训的实效性。
2 单项突破模式的相对滞后
与前面两类村庄比较起来,第三类村庄的灾后重建中对产业重建和产业发展相对忽视或无力开展,总体来看滞后于住房重建和基础设施建设。
“以前扶贫办请农业局专业人员进行洋芋种植示范。有,每年两次,村长和支书各去一次,到县上培训,乡上也有培训,回来后再传授给村民。但是现在不是地震了吗,现在就先建房,房建好了再说别的。”
“我们也想开展一些产业培训,但是各部门现在都忙于灾后重建定点支援,开展起来有一定的困难。将来可能还是会开展的。”
第三类村庄产业重建困境的原因大体有三方面:第一,缺乏整体发展的规划,由于没有全面、科学的规划,仅仅以某一项目为着重发展对象,长远发展往往成为牺牲的对象;第二,受制于扶贫资源的匮乏,由于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扶贫办的专项资金成为贫困村建设的唯一来源,直接导致了扶贫资源的匮乏;第三,机构协调不顺畅,沟通平台的缺乏导致部门偏好盛行,项目选择上缺乏协调性。
(四)文化心理重建:试点村与非试点村差别明显
调查中发现,“重硬件、轻软件”是灾后重建过程中的普遍倾向,贫困村灾后重建中这一倾向可能更具代表性。但是由于规划试点村采取“整村推进”的策略,将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对于文化心理等“软件”也投入了一定的注意力。
试点村文县A村(一类村)在重建的整体规划中安排了共计2000人次的心理辅导,共需15万元的资金由省扶贫办出资组织实施。目前这一项目已经得到部分实施。同时为了配合该项目的实施,乡政府和村里都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和抚慰工作。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这一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群众的心理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受灾村民对于未来生活充满信心。
“虽然我家的两座房子全被地震摇倒了,但是现在我儿子在砖厂给人开车,媳妇开理发店。我们搞养殖,养些鸡和猪,还有2亩地有时闽做上,生活基本还可以,根据现在状况,国家对灾民的关怀,每年生活水平都在提高,估计肯定可以比地震前过得好。”
但是也有不少村民对地震的再次发生还是心存焦虑和不安:
“现在大家基本不想把房子建得太好,地震还在继续,大部分群众还在想着先建一层,等两三年后,地震停止了,物价下降了,再盖第二层。”
与试点村相比,第三类村庄的心理重建工作基本上还是处于自发和未启动状态。村民的心理稳定状态,主要还是由于国家救援和重建政策(主要指基本生活保障和住房重建补贴)的及时到来而间接地达成的,缺乏对这项工作的专门考虑。
文化层面的重建是指经过一系列的重建工作使得村庄恢复原有的文化形态,村民共享独有的文化特质,同时文化活动设施得以建立、健全,文化活动团体能够建立并正常发挥作用。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文化活动设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而文化活动的开展和文化特质的保存和挖掘相对被忽视。因此,重建工作中“重硬件、轻软件”倾向在文化层面主要表现为,与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相比,文化重建严重地被忽视;与文化设施建设相比,文化活动缺乏重视。
从试点村A村的整体重建规划中我们看到,与文化相关的重建项目除了村庄小学的建设还有村文化卫生活动室。只是在以住房建设为中心的重建背景下,这两个项目还没有得到实施。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一方面村民缺乏基本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许多村民又有文化活动的需求。从村民访谈中我们也了解到村民对文化活动的需求。
“村里没啥文化活动,闲下来我就一般打点零工,挣点零花钱,给人家砌墙。她(妻子)在家里干些农活。再不就是看看电视。有(文化活动)的话当然好,心情也会好点嘛。一些老的东西(指当地传统文化)都已经丢掉了,没有了。”
“我们还是希望有些文化活动的,个人生活丰富些不说,对于大家的团结也是有好处的嘛。现在村里有文化活动室了,就是不知道将来会有哪些活动,我觉得还是需要的。”
规划村武都区B村的文化活动室和组织活动室已经建立起来,省、县、乡组织部门的政策和资源投入是该村文化活动室得以建立起来的主要原因。目前文化活动室和组织活动室暂时作为特困户的临时住所。
与前面两类村庄相比较,既未试点也未规划的村庄的文化重建工作显得更为滞后。一方面村里没有相应的文化活动设施,也没有此类的建设规划;另一方面文化活动的开展也比较缺乏。
(五)小结
以上对比清楚地显示,三类村庄灾后重建的进展程度、规范程度、完善程度都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差异的根源绝不仅仅在于资金投入的先后次序,它深刻地体现了两种扶贫思路的分歧:“整村推进”扶贫思路和“单项突破”扶贫思路。很显然,整村推进扶贫思路在这一轮比较中取得了全面的优势(见表3),证明整村推进模式是适合现阶段农村贫困性质的,尤其适合地震灾区的贫困农村。遭受地震灾害的贫困村庄,资源禀赋、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都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因此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必须紧密结合起来,而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由于其典型的优势,尤其应该在灾后重建中得到推广和应用。
三、整村推进模式下的贫困村灾后重建机制创新
整村推进模式的比较优势是通过一系列的机制创新而得以实现的,从实地调查的资料归纳总结,整村推进的机制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资源的整合
已有的研究证实,各涉农部门之间在扶贫资源投入上往往具有部门偏好,部门偏好的根源除了技术专业性以外,更多地根源于行政科层制的政绩要求。正是由于部门偏好使得各涉农部门之间的联系弱化,导致资源投入的偏差:有的领域重复投入,有的领域严重不足。
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秉持系统的贫困观,以一种“大扶贫”的理念来取代“小扶贫”理念,将区域内可资利用的扶贫资源整合起来,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资源投入的偏差现象。
系统贫困观认为,区域性贫困陷阱是由于区域 内各种因素(包括生产性要素和非生产性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形成的网络系统,区域性贫困的本质在于该区域社会的能动机制、资源基础与求变能力都存在欠缺性因素,并且这些欠缺因素之间还存在着选择性亲和的互动关系,从而使得该区域社会的发展日渐落后于外部社会。以系统贫困观为指导,必然采取“大扶贫”的理念和方式,即建构一个扶贫平台,各种扶贫机构实现协调、各种扶贫项目实现衔接、各种扶贫资源实现整合。实地调查发现,实行整村推进模式的第一类村庄和第二类村庄在平台搭建和资源整合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一是按照全县统一标准,由建设局对该村农户住房建设每户按砖混结构一层,生活用房60平方米,辅助用房20平方米进行统一规划;二是由建设局对村内3000米道路,3000米排水沟,路灯和绿化进行了统一的规划和设计;三是由教育局和建设局对损毁学校进行重建规划,新修校舍框架结构3层1200平方米;四是由卫生局和建设局对损毁卫生所进行重建规划。新修框架2层200平方米;五是由农牧局对226户沼气、226户圈舍和50个网箱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六是由林业局对2000亩核桃种植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七是由水利局对2处人饮进行规划和设计。”(资料来源:甘肃省贫困村灾后重建规划工作组,《A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规划》)
村庄整体规划的过程本身就是平台搭建的过程,在规划的过程中,各涉农机构都参与进来,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又相互统筹。通过平台的统筹作用,A村实现了资源的整合:
“A村国务院列了150万资金,却能整合1140多万资金,这发挥了扶贫办牵头作用,能把农牧系统、沼气、公路建设资金、教育资金、组织活动室资金、五保户房屋建设资金等整合起来。”
以有限的扶贫专项资金调动起区域内尽可能多的涉农资金的共同投入,这正是整村推进模式的优势所在,武都区B村的做法与文县A村的做法类似:
由扶贫、水电、城建、农牧、交通等单位组成的灾后重建规划组深入到B村,在全面掌握灾情的基础上制定了单位对口项目到村规划。一是由城建局按照全区统一标准,对该村农户住房建设按每户最低不少于3间、60平米砖混结构进行统一规划;二是由城建局对村内道路拓宽进行规划:村内“T”型主巷道拓宽取直硬化。并设置排污渠;三是由交通局对村组道路进行规划:硬化村组道路2公里,路基宽6.5米;新修便民桥一座;四是架设农电线路1.5公里;五是新修沼气池79座;六是新修河堤800米;七是栽植核桃600亩;八是购置太阳灶80台。(资料来源:《关于上报<武都区B村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相结合试点村项目资金计划>的报告》,武扶办[2009]35号。)
与上面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第三类村庄的扶贫举措缺乏相应的资源整合机制,在资源投入、项目配套、结构协调等方面面临重重困难。
(二)增权与参与
中国农村扶贫的总体历程显示,从个体角度出发的扶贫政策和从社会结构角度出发的扶贫呈现交替状态,但是个人与社会的双重参与始终没能很好地实现。因此,我们主张以社会互构论为理论视角,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双重参与。在结构性贫困占据主导地位的今天,结构视角的扶贫策略已经得到普遍实施,因此贫困群体自身的参与性应当得到强调。
增权和参与理论是整村推进综合扶贫模式的理论基础之一。关于增权,国内外学者存在多种界定和解释,根据陈树强的归纳,大体上可分为三种视角:宏观层面上的学者通常逐字地界定增权,把它刻画成增加集体政治权力的过程;相反,微观层面上的学者经常把增权描绘成个人增加权力或控制感,而没有结构安排上的实际变化;第三类学者则试图把这两种取向调和起来:个人增权如何为实现群体增权做出贡献,群体权力的增加如何提升个别成员的功能。这三种视角对于贫困地区的发展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宏观层面来说,增权就是使得贫困地区获得发展的平等机会和能力;从微观方面来说,增权就是增加贫困群体对发展事务的参与权和控制权。
赋权理论的基本假设就是相信贫困人口、贫困家庭、贫困村的决策是有理性的,并且是有行动能力的。因此,反贫困行动必须允许、接纳和支持贫困群体参与进来。参与具有综合效应:能力训练效应、整合效应和激发效应。
第一,参与是一种能力训练,在参与过程中贫困群体的生产能力得到提升,从而是可持续的反贫困。
“(扶贫办来)村里培训过种花椒、核桃,培训修剪,嫁接。今年主要培训修房子,砌砖,我们家去了3个人,我和两个儿子去了。(学完之后)只能打些小工。还是要请人来砌房子,知道的价格是100到120元一天,还没请,目前刚打地基完。地基也是请人打的,请小工也要给钱的,今年得60元一天。(请技工)特别难,看着别人已经修好了,自己还没修很着急。”
村民参与到整村推进扶贫模式中来,一方面可以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技能,这是持续脱贫的根本之路;另一方面参与也是一种民主训练,使得村民具备农村基层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这是基层民主进程的有效途径。
第二,参与是一种整合机制,贫困群体与外源资源一起行动,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行为有知情权和控制权,可改善贫困群体与基层政府的关系。
“我们都参与了投票的,各家各户都参与了投票的,这些项目(灾后重建扶贫开发项目)都是我们投票选出来的。先投票、再计票,哪个项目获得票多,就先开展哪个项目。这次投票我觉得好,这都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嘛,将来发展哪个(项目),不发展哪个(项目),自己总是清楚些。(投票)结果还是满意的,大家想法差不多嘛,(项目)投出来也差不多的。”
调查中发现,与以前“逼民致富”的项目管理模式相比较,村民显然更支持目前的参与式整村推进模式:
“以前都是扶贫办要我们种什么,就算我们不愿意种那也要种,没办法啊。有的时候种了也赚不到钱,卖不出去,卖不上价钱。现在都是投票决定的了,像我们村种花椒和核桃,那都是大家同意的、自愿的。这样我们也不怨政府了,他们(政府工作人员)也帮了许多忙,培训啊、联系买家啊等等。”
第三,参与是一种激发机制,可激发贫困地区的社会资本。地震自然是巨大的灾难,但是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如果能充分重视群众的参与,反而能化解原本村庄的邻里矛盾,促进村庄内部的守望相助,从而激发贫困地区的社会资本。
“(村民之间在)地震前也许(还)有些矛盾,但地震后反而消失了。我们村上当时还由老百姓自愿组成了一个义务联防队。因为地震后谣言多(谣传四川那边有人来偷、抢东西),大家都把物资放在外面,这样我们联防队就义务值班。联防队3到5个人做一班(指轮流执勤),时间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每天干活,干了4、5、个月的义务劳动。”
四、结语
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是国务院扶贫办对贫困村灾后重建所确定的基本方略。但重建工作 与不同的扶贫模式相结合,将产生完全不同的重建效果。整村推进模式在资源整合、机构协调、项目衔接、持续发展、民众参与等方面显示出了明显的优势,充分说明作为开发式扶贫发展最新阶段的整村推进模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笔者认为,整村推进模式的生命力来自于其理念和机制上的一系列创新,而制度创新正是开创中国扶贫新局面的根本出路。当然,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开发新模式,在操作过程中还有若干需要完善之处,最突出的问题便是如何对贫困村的特困户做到分类指导,依照何种标准来制定一些倾斜性的政策,应该成为完善整村推进模式的重点。此外,各地在整村推进实践中社会资源的动员上还略显不足,公共财政投入几乎成为资源的唯一来源。因此,后续的整村推进实践应真正实现多元化的参与。
当前关于整村推进的理论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更多的是关于整村推进实践的各地经验总结。这一局面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整村推进模式的迅速推广,加强整村推进的理论研究成为学术界的迫切任务。在理论研究中,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尤其值得注意:第一,整村推进模式不等同于项目管理,它非常强调贫困者的主体地位而不是被管理的对象;第二,整村推进模式不等同于政府包办,无论是规划还是实施,整村推进模式都需要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第三,整村推进模式不等同于“简单的加大投入”,事实上它是一种整合的视角,将涉农、支农资源整合起来作用于贫困村才是正确途径;最后,整村推进不等同于村容村貌的改善,持久的脱贫和可持续的发展才是整村推进的根本方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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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燕顺:《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模式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思考》,《农业经济问题》200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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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杭生、李棉管:《中国扶贫历程中的个人与社会》,《教学与研究》200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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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类村庄与两种模式
在论及关于传统风险与现代风险的分配逻辑时,风险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Beck)一语中的地指出,“贫困是等级制的,化学烟雾是平等的”。地震或其它自然灾害本质上属于贝克所述的“传统风险”,具有传统风险分配上的阶层差异性。汶川地震发生以来,贫困村庄和贫困群体作为弱势单位和弱势群体在地震灾害中遭受了比其他村庄和其他群体更为严重的破坏和困难:首先,贫困村遭受破坏的彻底性。原本相当糟糕的住房几乎是贫困群体的全部财产,一旦住房遭到破坏,那将是彻底性的。其次,贫困村灾后重建的自我复原能力极低。贫困群众受制于相对落后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完全依靠受灾群众自我恢复生产将是十分困难的。最后,贫困村灾后重建面临的问题具有全面性。受灾贫困群体在承受日常生活困境的同时,灾后重建中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同样十分迫切和突出。
从全国各地的扶贫实践来看,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的基本特征可以概括如下:
第一,规划先行。整村推进扶贫模式以贫困村村庄为地域单位,采取多元参与的方法对村庄发展建立科学规划。政府机构、专家学者、普通村民共同构成规划制定的主体,其中村民需求是规划的基本依据,专家学者为规划提供科学引导,政府的参与是规划公信力的基本保证。规划为后续扶贫行动提供基本路径,是整村推进的首要工作。
第二,多元动员。整村推进模式特别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首先,在政府机构层面,扶贫并不仅仅是扶贫开发办公室的责任,所有的涉农机构都有扶贫的责任,这就要求将所有的扶贫公共财政整合起来共同投入到规划村中。其次,社会资源的动员在整村推进中居于重要地位,非政府组织或民间团体的扶贫资源需要持续地动员。最后,村民的参与并不仅仅体现在需求表达,村庄层次的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本动员也是整村推进模式的特色之一。
第三,整体推进。整村推进模式与单项突破模式最显著的区别在于整村推进模式的全局观。它将个人需求与村庄发展、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及基层民主建设全面结合起来,以一种整体思维来推进贫困村庄的发展。
国务院扶贫办此次灾后重建扶贫规划行动充分体现了整村推进模式的扶贫理念。不但在国家层面上制定了《贫困村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规划范围以外贫困村灾后重建项目建议书》,以指导全国的贫困村灾后重建,而且在每一个规划村层面上都有详细明确的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规划。在我们的研究实例中,A村和B村是整村推进模式的典型。《A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规划》和《B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规划》中都明确规定,县级扶贫办是贫困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的组织机构,同时也是协调机构,所有的涉农机构包括财政部门、农业部门、电信电力系统、发改委、水利部门等都需要在灾后重建扶贫开发中进行相应的资源投入。试点村和规划村村民也全方位地参与到灾后重建扶贫开发中来,所有的重建和开发项目都先由村民投票决定先后次序并动员其广泛的劳动力资源后再开展。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第三类村庄即非试点非规划村(C村)灾后重建并没有成型的规划,扶贫办在贫困村灾后重建中单打独斗,各涉农机构之间的联系较弱,资源投入各行其是。在建设项目上往往以即时需要和纯粹的住房建设为主,忽视了村庄发展的长远需要和整体推进。扶贫理念的差异导致了扶贫效果的差异,这给我们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二、三类村庄灾后重建的效果比较
为了说明两种扶贫理念的实效差异,我们需要较为全面地比较三类村庄的重建效果。根据我们实 际调查得到的资料,我们将从“住房重建”、“公共基础设施重建”、“产业重建”、“心理文化重建”等方面对三类村庄的重建效果展开比较分析。
(一)住房重建:进度与规范的双重差异
住房重建无疑是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之后最紧迫的核心工作,事实上,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继紧急救援之后灾后重建的第一个阶段就是“以建房为中心”的阶段。三类村庄在安居工程的进度和规范性程度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
住房重建的进度:试点村要远快于非试点村。文县A村是试点村,该村的住房重建和维修相对来说比较顺利。截至2009年4月底,A村共有两个重建点:x社重建点的85户已全面完成主体工程建设,Y社重建点的95户已有85户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两个重建点共竣3140户。只有5到6户人家由于贴息贷款没有到位而存在一定的建房困难。武都区B村属于第二批规划村,目前还没有试点,该村的建房进度在三类村庄中处于中间水平。该村两社共79户需要重建,目前这些重建户都已经打好地基,约有半数的重建房主体已经进行到一半。礼县c村属于既未试点也未规划的村庄,该村的住房重建进度相比较而言不如前面两个村庄。该村经过评议小组评定,共评出26户家庭的住房需要重建,而省级政府和县级政府最终只批复了10户指标。由于担心贴息贷款不到位,多数重建户仍然在等待观望。
住房重建的规范性维度:试点村比非试点村更规范。在规划、指导和监督等各个环节上,试点村、规划村比非试点村得到了更切实的落实。文县A村(一类村)的住房重建采取集中居住和分散居住两种方式同时进行,但是无论是集中居住还是分散居住,住房分布的基本格局都得到了相对明确的规划。规划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安全的需要,二是将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此外,该村住房重建的全过程都得到了良好的指导和监督,主要体现在建筑技术的指导、建筑材料的监督、建筑进度的监督等方面。武都区B村(二类村)的住房重建采取了与文县A村相似的做法,只是在进度上稍落后于A村。与前面两类村庄比较起来,第三类村住房重建的规范性程度还有待提高。第三类村庄的住房重建基本采取分散居住的方式进行,在住房选址方面,政府或其它机构没有提供科学化的规划和指导。更为重要的是,村民住房重建的全过程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监督,新建住房的质量甚忧。在我们入户调查的礼县C村(三类村),数户村民正在利用石头、木材等传统材料搭建房屋主体,房屋质量难以保证。
(二)公共基础设施重建:三类村庄梯次分布
基础设施建设是灾后重建的重点工程之一,基础设施一方面构成村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也与住房重建互为条件,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改善对于住房重建也是极大的促进。从调查情况来看,三类村庄的基础设施恢复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试点村的基础设施恢复正在稳步推进,规划村的基础设施恢复已经提上议事日程,既未试点也未规划的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由于缺乏建设资金而显得举步维艰。
地震发生后,文县对A村(一类村)的灾后重建进行了整体规划,制定了统一标准,由县发改委牵头扶贫、交通、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分行业制定了村规划。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在重建之初就纳入了整体规划。从该村灾后重建总体规划来看,基础设施建设是紧随住房建设之后的最紧迫的需求。
甘肃省陇南市文县A村目前在“以建房为中心”的同时,基础设施建设也在稳步推进。由于212国道穿村而过,该村交通状况比较理想。村内道路硬化工作也已全面开展,目前已经完成道路硬化300多米,村庄集中居住区的道路硬化需要在住房重建基本结束后才能开展。两处人饮工程的开展也比较顺利。水塔已经建好,从水塔到村内的主输水管道也已埋好,只是入户管道还得等待住房建好之后才能完成。另外,沼气池的建设也在逐步进行中,目前全村已有30多户重建户基本建好沼气池,剩余的100多户需要在住房建起来之后才能为沼气池选址、安装。总体来看,试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善,进展也比较理想。
规划而暂未试点的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正处于规划和论证阶段。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执行和落实这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照武都区上报的规划,B村(二类村)下一步重建的重点工程几乎全部围绕基础设施而开展,主要包括村内河流河堤的维修和加固、村内便民桥的架设、村内道路的硬化、人饮工程以及沼气池的建设。人户访谈中了解到,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村民来说是仅次于住房建设的迫切需求,在基础设施项目的选择过程中,村民都参与了投票,规划的制定也是按照得票高低来排序的。
与前两类村庄比较,既未试点也未规划村的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则明显滞后。在礼县C村,村内交通基本上是自然的土路,村民日常做饭和取暖的能源也都是木材,饮水则需上山挑山泉水。更让我们担忧的是,基层政府及村庄对于改变这种状况并没有一个成型的、完整的规划。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一般需要较大的物质投入,仅靠这些原本就非常贫困的村民自己集资是不现实的——或者我们可以更直接地说是完全不可能的。同时,贫困地区的基层财政状况也是一个限制因素。因此,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多个部门的投入和协作,同时引导村民的广泛参与。
(三)产业重建:同步开展与相对滞后
1 整村推进模式的同步开展
开展整村推进模式的第一类村庄和第二类村庄在整体规划中将产业重建和产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将之视为持续脱贫的关键举措,使得产业重建实现了与住房重建及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开展。如《A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规划》中明确提出:2009年在建成学校、卫生所、活动室、沼气等基础设施的同时,大力进行推进产业开发,全村发展优质核桃面积2000亩,发展网箱养鱼50个,使农户的生产生活基本恢复,初步形成自我发展能力。2008至2010年间根据农时合理安排实施科技扶贫项目,使该村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使该村的人均纯收入达到1800元以上,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5%以内。
调查中发现,试点村和规划村针对灾后重建的需要,当地政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对村民的劳动技能进行了培训:一是建筑技能的培训,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地建筑技工奇缺而大规模重建需要大量技工的供需矛盾;二是进行种植和养殖技能培训,发展农民的增收项目。
“有培训,主要两种形式培训技工,第一是村民到职业学校去培训,另一个是各农户到乡政府现场培训。去年对重建户进行了建筑培训,学砌砖,村里前面去了8个人,去县里培训,后来这些人回来再教其他村民。他们自己参与建房,就可节省技工费用500到600元。”
“壮大产业,进行技术培训。国家对产业上投资不大,主要是建房投资。产业上主要搞水产养殖、种核桃,再是争取资金搞农机具,搞运输,还有茶叶。县上很重视培训,提高素质很 重要,现在小工40到50元一天,技术工100多元一天,培训也有条件的,主要针对18岁以上,60岁以下,特别是青壮年,有文化的,……要提高本地劳动素质,有利增加收入。使用技术培训主要有种植培训和技能培训,我们根据当地条件,因地制宜,培训种植果树、茶叶,还对村民进行电工、驾驶员、建筑培训。老乡对于眼前需要的培训就(受群众)欢迎。”
“政府来人培训过,自己砌的慢些。现在大工也不好请,像我们现在砖拉回来,都没大工,小工也不好请,小工一天也要70块钱,自己打下手,给人家帮帮忙,别人也来帮帮自己。”
我们认为,本地通过技术培训就地培养建筑技工的措施是一个可行而有效的举措,这对于缓解当前建筑工人紧缺的困境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建筑技术也是一门富有现实性的实用技术,它可以作为一项长期技术而成为农民外出务工增收的手段。目前的问题在于怎样提高该项技术培训的实效性。
2 单项突破模式的相对滞后
与前面两类村庄比较起来,第三类村庄的灾后重建中对产业重建和产业发展相对忽视或无力开展,总体来看滞后于住房重建和基础设施建设。
“以前扶贫办请农业局专业人员进行洋芋种植示范。有,每年两次,村长和支书各去一次,到县上培训,乡上也有培训,回来后再传授给村民。但是现在不是地震了吗,现在就先建房,房建好了再说别的。”
“我们也想开展一些产业培训,但是各部门现在都忙于灾后重建定点支援,开展起来有一定的困难。将来可能还是会开展的。”
第三类村庄产业重建困境的原因大体有三方面:第一,缺乏整体发展的规划,由于没有全面、科学的规划,仅仅以某一项目为着重发展对象,长远发展往往成为牺牲的对象;第二,受制于扶贫资源的匮乏,由于缺乏有效的资源整合机制,扶贫办的专项资金成为贫困村建设的唯一来源,直接导致了扶贫资源的匮乏;第三,机构协调不顺畅,沟通平台的缺乏导致部门偏好盛行,项目选择上缺乏协调性。
(四)文化心理重建:试点村与非试点村差别明显
调查中发现,“重硬件、轻软件”是灾后重建过程中的普遍倾向,贫困村灾后重建中这一倾向可能更具代表性。但是由于规划试点村采取“整村推进”的策略,将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起来,对于文化心理等“软件”也投入了一定的注意力。
试点村文县A村(一类村)在重建的整体规划中安排了共计2000人次的心理辅导,共需15万元的资金由省扶贫办出资组织实施。目前这一项目已经得到部分实施。同时为了配合该项目的实施,乡政府和村里都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和抚慰工作。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这一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群众的心理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受灾村民对于未来生活充满信心。
“虽然我家的两座房子全被地震摇倒了,但是现在我儿子在砖厂给人开车,媳妇开理发店。我们搞养殖,养些鸡和猪,还有2亩地有时闽做上,生活基本还可以,根据现在状况,国家对灾民的关怀,每年生活水平都在提高,估计肯定可以比地震前过得好。”
但是也有不少村民对地震的再次发生还是心存焦虑和不安:
“现在大家基本不想把房子建得太好,地震还在继续,大部分群众还在想着先建一层,等两三年后,地震停止了,物价下降了,再盖第二层。”
与试点村相比,第三类村庄的心理重建工作基本上还是处于自发和未启动状态。村民的心理稳定状态,主要还是由于国家救援和重建政策(主要指基本生活保障和住房重建补贴)的及时到来而间接地达成的,缺乏对这项工作的专门考虑。
文化层面的重建是指经过一系列的重建工作使得村庄恢复原有的文化形态,村民共享独有的文化特质,同时文化活动设施得以建立、健全,文化活动团体能够建立并正常发挥作用。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文化活动设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而文化活动的开展和文化特质的保存和挖掘相对被忽视。因此,重建工作中“重硬件、轻软件”倾向在文化层面主要表现为,与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相比,文化重建严重地被忽视;与文化设施建设相比,文化活动缺乏重视。
从试点村A村的整体重建规划中我们看到,与文化相关的重建项目除了村庄小学的建设还有村文化卫生活动室。只是在以住房建设为中心的重建背景下,这两个项目还没有得到实施。调查中我们了解到,一方面村民缺乏基本的文化生活,另一方面许多村民又有文化活动的需求。从村民访谈中我们也了解到村民对文化活动的需求。
“村里没啥文化活动,闲下来我就一般打点零工,挣点零花钱,给人家砌墙。她(妻子)在家里干些农活。再不就是看看电视。有(文化活动)的话当然好,心情也会好点嘛。一些老的东西(指当地传统文化)都已经丢掉了,没有了。”
“我们还是希望有些文化活动的,个人生活丰富些不说,对于大家的团结也是有好处的嘛。现在村里有文化活动室了,就是不知道将来会有哪些活动,我觉得还是需要的。”
规划村武都区B村的文化活动室和组织活动室已经建立起来,省、县、乡组织部门的政策和资源投入是该村文化活动室得以建立起来的主要原因。目前文化活动室和组织活动室暂时作为特困户的临时住所。
与前面两类村庄相比较,既未试点也未规划的村庄的文化重建工作显得更为滞后。一方面村里没有相应的文化活动设施,也没有此类的建设规划;另一方面文化活动的开展也比较缺乏。
(五)小结
以上对比清楚地显示,三类村庄灾后重建的进展程度、规范程度、完善程度都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差异的根源绝不仅仅在于资金投入的先后次序,它深刻地体现了两种扶贫思路的分歧:“整村推进”扶贫思路和“单项突破”扶贫思路。很显然,整村推进扶贫思路在这一轮比较中取得了全面的优势(见表3),证明整村推进模式是适合现阶段农村贫困性质的,尤其适合地震灾区的贫困农村。遭受地震灾害的贫困村庄,资源禀赋、生产能力和生产条件都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因此灾后重建和扶贫开发必须紧密结合起来,而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由于其典型的优势,尤其应该在灾后重建中得到推广和应用。
三、整村推进模式下的贫困村灾后重建机制创新
整村推进模式的比较优势是通过一系列的机制创新而得以实现的,从实地调查的资料归纳总结,整村推进的机制创新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资源的整合
已有的研究证实,各涉农部门之间在扶贫资源投入上往往具有部门偏好,部门偏好的根源除了技术专业性以外,更多地根源于行政科层制的政绩要求。正是由于部门偏好使得各涉农部门之间的联系弱化,导致资源投入的偏差:有的领域重复投入,有的领域严重不足。
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秉持系统的贫困观,以一种“大扶贫”的理念来取代“小扶贫”理念,将区域内可资利用的扶贫资源整合起来,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资源投入的偏差现象。
系统贫困观认为,区域性贫困陷阱是由于区域 内各种因素(包括生产性要素和非生产性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形成的网络系统,区域性贫困的本质在于该区域社会的能动机制、资源基础与求变能力都存在欠缺性因素,并且这些欠缺因素之间还存在着选择性亲和的互动关系,从而使得该区域社会的发展日渐落后于外部社会。以系统贫困观为指导,必然采取“大扶贫”的理念和方式,即建构一个扶贫平台,各种扶贫机构实现协调、各种扶贫项目实现衔接、各种扶贫资源实现整合。实地调查发现,实行整村推进模式的第一类村庄和第二类村庄在平台搭建和资源整合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一是按照全县统一标准,由建设局对该村农户住房建设每户按砖混结构一层,生活用房60平方米,辅助用房20平方米进行统一规划;二是由建设局对村内3000米道路,3000米排水沟,路灯和绿化进行了统一的规划和设计;三是由教育局和建设局对损毁学校进行重建规划,新修校舍框架结构3层1200平方米;四是由卫生局和建设局对损毁卫生所进行重建规划。新修框架2层200平方米;五是由农牧局对226户沼气、226户圈舍和50个网箱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六是由林业局对2000亩核桃种植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七是由水利局对2处人饮进行规划和设计。”(资料来源:甘肃省贫困村灾后重建规划工作组,《A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规划》)
村庄整体规划的过程本身就是平台搭建的过程,在规划的过程中,各涉农机构都参与进来,在各司其职的同时又相互统筹。通过平台的统筹作用,A村实现了资源的整合:
“A村国务院列了150万资金,却能整合1140多万资金,这发挥了扶贫办牵头作用,能把农牧系统、沼气、公路建设资金、教育资金、组织活动室资金、五保户房屋建设资金等整合起来。”
以有限的扶贫专项资金调动起区域内尽可能多的涉农资金的共同投入,这正是整村推进模式的优势所在,武都区B村的做法与文县A村的做法类似:
由扶贫、水电、城建、农牧、交通等单位组成的灾后重建规划组深入到B村,在全面掌握灾情的基础上制定了单位对口项目到村规划。一是由城建局按照全区统一标准,对该村农户住房建设按每户最低不少于3间、60平米砖混结构进行统一规划;二是由城建局对村内道路拓宽进行规划:村内“T”型主巷道拓宽取直硬化。并设置排污渠;三是由交通局对村组道路进行规划:硬化村组道路2公里,路基宽6.5米;新修便民桥一座;四是架设农电线路1.5公里;五是新修沼气池79座;六是新修河堤800米;七是栽植核桃600亩;八是购置太阳灶80台。(资料来源:《关于上报<武都区B村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相结合试点村项目资金计划>的报告》,武扶办[2009]35号。)
与上面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第三类村庄的扶贫举措缺乏相应的资源整合机制,在资源投入、项目配套、结构协调等方面面临重重困难。
(二)增权与参与
中国农村扶贫的总体历程显示,从个体角度出发的扶贫政策和从社会结构角度出发的扶贫呈现交替状态,但是个人与社会的双重参与始终没能很好地实现。因此,我们主张以社会互构论为理论视角,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双重参与。在结构性贫困占据主导地位的今天,结构视角的扶贫策略已经得到普遍实施,因此贫困群体自身的参与性应当得到强调。
增权和参与理论是整村推进综合扶贫模式的理论基础之一。关于增权,国内外学者存在多种界定和解释,根据陈树强的归纳,大体上可分为三种视角:宏观层面上的学者通常逐字地界定增权,把它刻画成增加集体政治权力的过程;相反,微观层面上的学者经常把增权描绘成个人增加权力或控制感,而没有结构安排上的实际变化;第三类学者则试图把这两种取向调和起来:个人增权如何为实现群体增权做出贡献,群体权力的增加如何提升个别成员的功能。这三种视角对于贫困地区的发展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宏观层面来说,增权就是使得贫困地区获得发展的平等机会和能力;从微观方面来说,增权就是增加贫困群体对发展事务的参与权和控制权。
赋权理论的基本假设就是相信贫困人口、贫困家庭、贫困村的决策是有理性的,并且是有行动能力的。因此,反贫困行动必须允许、接纳和支持贫困群体参与进来。参与具有综合效应:能力训练效应、整合效应和激发效应。
第一,参与是一种能力训练,在参与过程中贫困群体的生产能力得到提升,从而是可持续的反贫困。
“(扶贫办来)村里培训过种花椒、核桃,培训修剪,嫁接。今年主要培训修房子,砌砖,我们家去了3个人,我和两个儿子去了。(学完之后)只能打些小工。还是要请人来砌房子,知道的价格是100到120元一天,还没请,目前刚打地基完。地基也是请人打的,请小工也要给钱的,今年得60元一天。(请技工)特别难,看着别人已经修好了,自己还没修很着急。”
村民参与到整村推进扶贫模式中来,一方面可以提高贫困群众的产业技能,这是持续脱贫的根本之路;另一方面参与也是一种民主训练,使得村民具备农村基层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这是基层民主进程的有效途径。
第二,参与是一种整合机制,贫困群体与外源资源一起行动,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行为有知情权和控制权,可改善贫困群体与基层政府的关系。
“我们都参与了投票的,各家各户都参与了投票的,这些项目(灾后重建扶贫开发项目)都是我们投票选出来的。先投票、再计票,哪个项目获得票多,就先开展哪个项目。这次投票我觉得好,这都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嘛,将来发展哪个(项目),不发展哪个(项目),自己总是清楚些。(投票)结果还是满意的,大家想法差不多嘛,(项目)投出来也差不多的。”
调查中发现,与以前“逼民致富”的项目管理模式相比较,村民显然更支持目前的参与式整村推进模式:
“以前都是扶贫办要我们种什么,就算我们不愿意种那也要种,没办法啊。有的时候种了也赚不到钱,卖不出去,卖不上价钱。现在都是投票决定的了,像我们村种花椒和核桃,那都是大家同意的、自愿的。这样我们也不怨政府了,他们(政府工作人员)也帮了许多忙,培训啊、联系买家啊等等。”
第三,参与是一种激发机制,可激发贫困地区的社会资本。地震自然是巨大的灾难,但是在灾后重建过程中如果能充分重视群众的参与,反而能化解原本村庄的邻里矛盾,促进村庄内部的守望相助,从而激发贫困地区的社会资本。
“(村民之间在)地震前也许(还)有些矛盾,但地震后反而消失了。我们村上当时还由老百姓自愿组成了一个义务联防队。因为地震后谣言多(谣传四川那边有人来偷、抢东西),大家都把物资放在外面,这样我们联防队就义务值班。联防队3到5个人做一班(指轮流执勤),时间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每天干活,干了4、5、个月的义务劳动。”
四、结语
灾后重建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是国务院扶贫办对贫困村灾后重建所确定的基本方略。但重建工作 与不同的扶贫模式相结合,将产生完全不同的重建效果。整村推进模式在资源整合、机构协调、项目衔接、持续发展、民众参与等方面显示出了明显的优势,充分说明作为开发式扶贫发展最新阶段的整村推进模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笔者认为,整村推进模式的生命力来自于其理念和机制上的一系列创新,而制度创新正是开创中国扶贫新局面的根本出路。当然,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开发新模式,在操作过程中还有若干需要完善之处,最突出的问题便是如何对贫困村的特困户做到分类指导,依照何种标准来制定一些倾斜性的政策,应该成为完善整村推进模式的重点。此外,各地在整村推进实践中社会资源的动员上还略显不足,公共财政投入几乎成为资源的唯一来源。因此,后续的整村推进实践应真正实现多元化的参与。
当前关于整村推进的理论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更多的是关于整村推进实践的各地经验总结。这一局面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整村推进模式的迅速推广,加强整村推进的理论研究成为学术界的迫切任务。在理论研究中,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尤其值得注意:第一,整村推进模式不等同于项目管理,它非常强调贫困者的主体地位而不是被管理的对象;第二,整村推进模式不等同于政府包办,无论是规划还是实施,整村推进模式都需要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第三,整村推进模式不等同于“简单的加大投入”,事实上它是一种整合的视角,将涉农、支农资源整合起来作用于贫困村才是正确途径;最后,整村推进不等同于村容村貌的改善,持久的脱贫和可持续的发展才是整村推进的根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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