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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上海浦东模式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审判改革,对探索知识产权案件进行集中管辖、优化审判资源、提升审判质效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与新时期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国当以知识产权专属法院的试点为契机,借鉴发达国家先进成熟的经验做法,构建知识产权专属法院系统,以作用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服务于创新国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