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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质量公平不仅是教育结果的公平和教育公平在质的层面的反映,更是以指向人的全面发展为内涵、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公平的重要内容。教育质量公平主体表现为教师、学生、学校、家庭、社会和政府六维主体,主体的缺失缘于教育对人的自由自觉发展的忽视、教育目的价值取向的缺失、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只有树立师生双主体观、构建实践主体的主体间性,创新家校协同方式、加强潜在主体与现实主体的合作,创设良好环境、提升外在主体的整体形象,落实教育法规、建立责任主体的问责机制,才能形成实现教育质量公平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