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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把抽象劳动看成了标量,但抽象劳动本身是矢量.抽象劳动在一定路径上的人类劳动力耗费量与这种耗费的净效果在水平方向上的分量是两个不同的量,此二量可依次规定为价值Ⅰ与价值Ⅱ.价值Ⅱ只有"增值"而无"增殖".非劳动生产要素包括物化劳动,可以增殖价值Ⅰ,创造价值Ⅱ,但不能创造价值Ⅰ.由于劳动与非劳动生产要素都能增殖价值Ⅰ,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正当的.此外,本文还认为,还抽象劳动的矢量性本来面目,无论在理论面还是现实面都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