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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使事情更简单和易于理解,而不是将系统变得更复杂,给已经臃肿的准则添加更多的监管条例
现在,市场上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要求提高透明度以防止未来的金融危机。
历史很有趣。早在1998年10月,英国央行行长金恩和我共同担任22国集团(G22)工作小组的联合主席,负责金融监管中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度,旨在完善国际金融体系的架构。同时,有另外两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稳固金融體系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历史在11年后再次上演,这一次是20国集团会议(G20)。
在G22出台的报告中,我们指出,透明度和问责制度的缺失会使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更加脆弱。透明度是指公司的现状、决策和行为的相关信息被充分披露,并且容易理解。不过,当前的危机主要不是由透明度缺失引发的。1998年以后,会计制度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得到了改革,更多的信息可以被公众获取。如果你上雷曼兄弟、美国国际集团(AIG)、美联储、欧洲央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网站,可以看到大量内容被用来警示风险,但是,危机仍然发生了。当然,透明度不仅是文字上的披露,而是要看实际行动。
每个人都意识到,危机的根源是如此复杂,以致没有人知道从哪里入手来制止危机。这是因为信息虽然充分,但没有人能真正理解。CDO、CDS之类的金融衍生品非常复杂,没有投资者、发起银行、销售银行或者监管者真正明白它们的复杂和危害。如此看来,提高透明度的条款能起作用吗?我深表怀疑。
坦率地说,人人都想要更高的透明度,但是,谁能争取到更“阳光”的政策,使信息更充分地得到提供?曾担任美联储主席19年的格林斯潘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你发现我说的话清楚明确,那你很有可能误解了我说的话。”作为有影响力的政府官员,他不能评论市场的走势,因为公众会指责他企图影响市场。举例来说,他从没有说过1996年的乐观行为是失去理性的。他只是简单地问,市场是否有不理性的行为。然而,在他退休以后,他在媒体上发表评论的观点非常清晰,甚至还为继任者如何应对混乱的局面出谋划策。
问题不是信息太少,而是太多,至少表面上如此。每个人都想得到更多的信息,但在实践中,我们并不知道如何使用其中的大部分信息。结果就是,按照法律要求,公司在律师帮助下,学会了披露大量的信息和风险,这样,发生问题时,他们可以免责。你是否注意到,招股说明书越来越厚,字体越来越小。你也可以细细阅览其网上公告,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前提是你至少要花三天的时间研究每个词、每个数据。这样,真相就被隐藏在精致的招股说明书中,除非你知道如何找到真相。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基于信息披露的监管理念的主要提倡者,它成立于“大萧条”时期灾难深重的1934年。同一年,美国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严格划分开,保证商业银行避免证券业的风险,同时规定证券经纪公司的负债不能超过资本金的15倍。这是为了确保经纪公司的杠杆率不至于太高,使它们有能力偿付借款。2004年,美国证交会放松了资本金要求,允许资本金超过50亿美元的大投行用自己的内部风险管理模型评估资本金要求。美国证交会为此发布了152页的文件,这需要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才能读懂。这个文件大致是说,经纪公司(实际上是指五大投行)不需要符合资本金15倍的要求。
是否因净资本金监管的放松导致投资银行过高的杠杆率,仍然存在争论。但是,规则改变之后,投资银行杠杆率急剧上升,却是不争的事实。
经济学家海曼·明斯基关于经济危机的理论被广泛接受。他的名言是:稳定创造了不稳定。这句话的意思是,长期的金融稳定会酝酿出不稳定的因素,并最终导致金融危机。明斯基认为,在经济周期最高点时,由于投机或庞氏融资带来现金流问题,迫使投资者在亏损时甩卖资产,导致价格崩溃。与此相似,透明度创造了不透明,信息过多反而是无益的。冗余的信息不但无助于我们认识事情本身,反而会蒙蔽我们的双眼,使我们知道得更少。
因此,我们应该使事情更简单和易于理解,而不是将系统变得更复杂,给已经臃肿的准则添加更多的监管条例。包括律师在内的许多专业人士,都喜欢把事情做得很复杂,因为他们提的建议越复杂,拿的钱也越多。在2000多年前,中国的法家就深知这一点,他们说,法律应该易明、易学和易行。对于如何应对透明度问题,我没有简单的答案。但是,我知道,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投资者教育开始。只有当监管者和公司简单清晰地解释风险是什么,并且实践诺言,投资者教育才更有效。
因此,将事情变得更简单,会提高透明度和责任。但是,将事情变简单又总是很难的,这也是生活的现实。■
作者为《财经》杂志特约经济学家,香港证监会前主席
现在,市场上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要求提高透明度以防止未来的金融危机。
历史很有趣。早在1998年10月,英国央行行长金恩和我共同担任22国集团(G22)工作小组的联合主席,负责金融监管中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度,旨在完善国际金融体系的架构。同时,有另外两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稳固金融體系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历史在11年后再次上演,这一次是20国集团会议(G20)。
在G22出台的报告中,我们指出,透明度和问责制度的缺失会使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更加脆弱。透明度是指公司的现状、决策和行为的相关信息被充分披露,并且容易理解。不过,当前的危机主要不是由透明度缺失引发的。1998年以后,会计制度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得到了改革,更多的信息可以被公众获取。如果你上雷曼兄弟、美国国际集团(AIG)、美联储、欧洲央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网站,可以看到大量内容被用来警示风险,但是,危机仍然发生了。当然,透明度不仅是文字上的披露,而是要看实际行动。
每个人都意识到,危机的根源是如此复杂,以致没有人知道从哪里入手来制止危机。这是因为信息虽然充分,但没有人能真正理解。CDO、CDS之类的金融衍生品非常复杂,没有投资者、发起银行、销售银行或者监管者真正明白它们的复杂和危害。如此看来,提高透明度的条款能起作用吗?我深表怀疑。
坦率地说,人人都想要更高的透明度,但是,谁能争取到更“阳光”的政策,使信息更充分地得到提供?曾担任美联储主席19年的格林斯潘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你发现我说的话清楚明确,那你很有可能误解了我说的话。”作为有影响力的政府官员,他不能评论市场的走势,因为公众会指责他企图影响市场。举例来说,他从没有说过1996年的乐观行为是失去理性的。他只是简单地问,市场是否有不理性的行为。然而,在他退休以后,他在媒体上发表评论的观点非常清晰,甚至还为继任者如何应对混乱的局面出谋划策。
问题不是信息太少,而是太多,至少表面上如此。每个人都想得到更多的信息,但在实践中,我们并不知道如何使用其中的大部分信息。结果就是,按照法律要求,公司在律师帮助下,学会了披露大量的信息和风险,这样,发生问题时,他们可以免责。你是否注意到,招股说明书越来越厚,字体越来越小。你也可以细细阅览其网上公告,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前提是你至少要花三天的时间研究每个词、每个数据。这样,真相就被隐藏在精致的招股说明书中,除非你知道如何找到真相。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是基于信息披露的监管理念的主要提倡者,它成立于“大萧条”时期灾难深重的1934年。同一年,美国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严格划分开,保证商业银行避免证券业的风险,同时规定证券经纪公司的负债不能超过资本金的15倍。这是为了确保经纪公司的杠杆率不至于太高,使它们有能力偿付借款。2004年,美国证交会放松了资本金要求,允许资本金超过50亿美元的大投行用自己的内部风险管理模型评估资本金要求。美国证交会为此发布了152页的文件,这需要受过专业训练的律师才能读懂。这个文件大致是说,经纪公司(实际上是指五大投行)不需要符合资本金15倍的要求。
是否因净资本金监管的放松导致投资银行过高的杠杆率,仍然存在争论。但是,规则改变之后,投资银行杠杆率急剧上升,却是不争的事实。
经济学家海曼·明斯基关于经济危机的理论被广泛接受。他的名言是:稳定创造了不稳定。这句话的意思是,长期的金融稳定会酝酿出不稳定的因素,并最终导致金融危机。明斯基认为,在经济周期最高点时,由于投机或庞氏融资带来现金流问题,迫使投资者在亏损时甩卖资产,导致价格崩溃。与此相似,透明度创造了不透明,信息过多反而是无益的。冗余的信息不但无助于我们认识事情本身,反而会蒙蔽我们的双眼,使我们知道得更少。
因此,我们应该使事情更简单和易于理解,而不是将系统变得更复杂,给已经臃肿的准则添加更多的监管条例。包括律师在内的许多专业人士,都喜欢把事情做得很复杂,因为他们提的建议越复杂,拿的钱也越多。在2000多年前,中国的法家就深知这一点,他们说,法律应该易明、易学和易行。对于如何应对透明度问题,我没有简单的答案。但是,我知道,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投资者教育开始。只有当监管者和公司简单清晰地解释风险是什么,并且实践诺言,投资者教育才更有效。
因此,将事情变得更简单,会提高透明度和责任。但是,将事情变简单又总是很难的,这也是生活的现实。■
作者为《财经》杂志特约经济学家,香港证监会前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