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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和中国行动与主张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一种有别于国际报道和外事报道的涉外新闻报道,日益成为区域媒体不可忽视的主角。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涉外新闻报道”首次出现于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3月联合发布的《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中:“采编涉外新闻报道,要遵守我国涉外法律和我国已加入的国际条约,贯彻我国对外政策。”对近两年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中两种非典型涉外新闻报道进行分析研究,有助于启发区域媒体新闻工作者,强化对外传播的意识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