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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通过对执行积案的调研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是造成执行不能的主要原因之一,日积月累,给法院带来越来越沉重的执行积案包袱,极易引发信访问题,甚至引起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误解和无端的批评,损害法院形象。针对这种情况,市南法院实行了"执行退出机制",采用"三个结合"的原则,设立包括前置、审批和保障三部分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