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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创建的"特别没收程序"就惩治贪污贿赂犯罪而言,实现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关规定之衔接是其重要的立法意旨,该程序中特别的诉讼客体、诉讼性质、诉讼程序等核心内涵的生成与贪污贿赂犯罪呈现的新趋势和《公约》的相关规定密切相关。在适用该程序中,应当关注《公约》的基本精神和相关制度规定,把握好该程序的价值功能,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范围以及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