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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能从犯罪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的刑事被害人实行国家补偿,已成为国际社会较为通行的做法。通过比较法上的考察和研究可以发现,各国对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理论根据、补偿对象、补偿条件、补偿范围、补偿资金、补偿限度、裁定机关等问题均有不同的认识。在借鉴各国规定的基础上,我国应立足于本国实际建构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