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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李郴生同志在题为《“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的总和”吗?》(见《求索》1981年第4期)一文中,对“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的总和”这一论点提出了异议。他认为:“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的总和”,说的是“相对寓于绝对之中,绝对包含着相对”,同“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相对真理包含着绝对真理”的判断,是完全相反的。在一个论断中,出现前后两个相反的判断,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它们之中必有一假。据此,他认为“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的总和”这一论点是不能成立的。我认为,这里不存在所谓判断不恰当的问题,而是作者没有搞清“绝对真理”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