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协议既具有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行政性”,又体现出公权力机关与私主体之间的“协议性”,处于公私法交点的行政协议伴随着行政法学界与民法学界的争议而不断发展。如今,《民法典》已正式生效,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将对行政协议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将对行政协议的识别及适用《民法典》的原则、规则等问题予以探讨,以期实现公法与私法、行政性与协议性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