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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该院儿内科常见护患纠纷的原因、防范措施及效果.方法 回顾性分析干预前(2003年3月-2007年6月)34例护患纠纷和干预后(2008年1月-2010年1月)护患纠纷8例的发生原因,并探讨其干预效果.结果 干预后护患纠纷发生率为0.42%显著低于干预前的2.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护患纠纷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医德医风、护理技术水平和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期望值过高3个方面.结论 针对儿内科护患纠纷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能降低护患纠纷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