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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的成效注定要反思制度与文化的关系,正确对待具有传统和现实双重根基的圈子文化便是其应有之义。圈子文化对法律认同的侵蚀风险、对法律价值的破坏风险、对权力腐败的诱惑与遮蔽风险,都是纠缠法治的难解之惑。圈子文化的生态改良最具有社会心理与文化意义的深层次路径莫过于对其社会信任基础的重构,这需要缩小人际信任、特殊信任和深度信任的影响范围,拓展制度信任、普遍信任和对浅度信任的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