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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射洪县委、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金桥工程"建设的领导,三年来,先后就成立"金桥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奖励办法等三次行文,将"金桥工程"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其中1996年就分别以射委发(1996)56号文和射府发(1996)167号文发出《关于表彰奖励"金桥工程"优秀项目和优秀组织单位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金桥工程"建设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拿出实际行动关心、支持"金桥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