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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已从9月10日起实施《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凡在福建省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活动的法人和自然人,经查实、处理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其违法违规档案,在福建建设信息网公布,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其从事政府投资的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