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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程正朝着占地面积更庞大、设计结构更复杂、技术工艺更先进的趋势发展,工程难度系数越来越高,导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事故的发生严重的危害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机构等各方面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本文分析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是一种行业执法,通过对责任主体进行执法监督,以达到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的目的,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必须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做好相关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以及使用的安全。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有些施工单位里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这就不能有效结合建筑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也就无法落实到各个岗位和人员,加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仅仅依靠施工人员负责,管理人员和安全人员并未发挥应有作用,致使施工过程中常常出现违章、违法操作行为。
1.2 执法监督单位体制不合理,监管失控
有些地方专门设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代表政府对国家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然而,一些监督管理部门法治理念出现错位,认为自身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收取的有质量监督费,从事安全监管未收取任何费用,责、权、利不统一。强调经费不足,放弃安全监管权。其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安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只有处罚建议权,无实质处罚权。因而监管不力,流于形式。其三是从事安全监督的人员未经过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也没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对监督职责、权力、规程不明确。
1.3监督机制的适应性问题
监督机制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监督效能目前的质量监督机制存在几个突出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一是随着工程建设量与监督力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以单个工程为单位的“三到位”的监督模式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在一些工程量较大的县(市区),已不可能对每个工程都实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三到位”监督,有关抽查项目和内容的规定也流于形式,得不到严格执行。二是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与市场资质、招投标管理之问缺乏联动,企业在工程建设阶段的违法违规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市场,对企业的惩戒作用不足。
1.4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
部分施工企业由于中标价格低、追求高额利润等原因,为获得最大的利润,在安全投入上明显不足,安全生产设施不能及时到位,不安工程施工的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使用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防护材料,给施工留下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大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管理,但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重视,落实措施流于形式,忽视企业施工的安全规定,从而出现高空作业无防护、文明施工不到位、施工用电不规范、临边防护措施不当等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甚至任其安全隐患发展,酿成重大安全事故。
本文摘自中国论文网,原文地址:http://www.xzbu.com/8/view-3285956.htm
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应措施
2.1做好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首先,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围绕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指导思想来进行施工任务的规划、组织和安排。其次,加大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做好设备养护,发现设备出现损坏或破旧时应及时更新,把好机械设备关,有效遏制质量和安全隐患;完善安全保护措施,配备的安全绳、脚手架、缓冲气囊等都必须符合使用要求,设置安全标语,在重点施工部位设置牢固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检查,为施工人员营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再次,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摸清施工图纸意图,掌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和要点,明确各工种、工序的安全防护要求和危险系数,操作时要佩戴安全防护装置,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第四,加强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计划和标准,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实际施工中,实施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基础,以施工工序的控制为手段,落实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第五,监理单位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质量认证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有效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产生。第六,建立健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标准贯彻落实到实际施工中,要求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都要掌握设计文件中的施工质量安全要求,把握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做好事前预防,将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消除在萌芽中,比如某建筑工程中,支模架承重容易出现问题,这是一大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就重点支模架扣件的紧固性、水平杆步距、立杆间距进行了实时监督和检查,从开工到竣工,支模架承重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2.2落实管理责任,转变监督模式
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以人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督管理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监督原则,从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转变,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评价的审核,建立一支高效的监督管理队伍,寻求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转向标本兼治,努力寻求治本之策,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2.3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是确保质量监督工作一致性,统一质量监督方法的有力保障。第一要确保工程质量全过程受控。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的体现,第二要抓好工程的源头。第三要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2.4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
部分施工企业由于中标价格低、追求高额利润等原因,为获得最大的利润,在安全投入上明显不足,安全生产设施不能及时到位,不安工程施工的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使用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防护材料,给施工留下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大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管理,但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重视,落实措施流于形式,忽视企业施工的安全规定,从而出现高空作业无防护、文明施工不到位、施工用电不规范、临边防护措施不当等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甚至任其安全隐患发展,酿成重大安全事故。
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是一项系统并且繁杂的工程,既有多个工种协同作业的情况出现,施工现场的人员流动性又较为频繁,所以只有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才能真正的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有序进行,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中去,要想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安全主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规范一线生产人员的施工作业,从而真正的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系数,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田元福,李慧民.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思考[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13(12).
[2]沈秀毅.专家系统在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中的应用[J].安徽建筑,2007.
[3]孙静红.新时期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10(9).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是一种行业执法,通过对责任主体进行执法监督,以达到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水平的目的,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必须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做好相关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以及使用的安全。
一、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有些施工单位里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这就不能有效结合建筑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也就无法落实到各个岗位和人员,加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仅仅依靠施工人员负责,管理人员和安全人员并未发挥应有作用,致使施工过程中常常出现违章、违法操作行为。
1.2 执法监督单位体制不合理,监管失控
有些地方专门设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代表政府对国家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然而,一些监督管理部门法治理念出现错位,认为自身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收取的有质量监督费,从事安全监管未收取任何费用,责、权、利不统一。强调经费不足,放弃安全监管权。其二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安全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只有处罚建议权,无实质处罚权。因而监管不力,流于形式。其三是从事安全监督的人员未经过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也没有相关的资格证书,对监督职责、权力、规程不明确。
1.3监督机制的适应性问题
监督机制仍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影响监督效能目前的质量监督机制存在几个突出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一是随着工程建设量与监督力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以单个工程为单位的“三到位”的监督模式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在一些工程量较大的县(市区),已不可能对每个工程都实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三到位”监督,有关抽查项目和内容的规定也流于形式,得不到严格执行。二是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与市场资质、招投标管理之问缺乏联动,企业在工程建设阶段的违法违规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市场,对企业的惩戒作用不足。
1.4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
部分施工企业由于中标价格低、追求高额利润等原因,为获得最大的利润,在安全投入上明显不足,安全生产设施不能及时到位,不安工程施工的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使用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防护材料,给施工留下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大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管理,但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重视,落实措施流于形式,忽视企业施工的安全规定,从而出现高空作业无防护、文明施工不到位、施工用电不规范、临边防护措施不当等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甚至任其安全隐患发展,酿成重大安全事故。
本文摘自中国论文网,原文地址:http://www.xzbu.com/8/view-3285956.htm
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应措施
2.1做好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首先,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围绕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指导思想来进行施工任务的规划、组织和安排。其次,加大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投入,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做好设备养护,发现设备出现损坏或破旧时应及时更新,把好机械设备关,有效遏制质量和安全隐患;完善安全保护措施,配备的安全绳、脚手架、缓冲气囊等都必须符合使用要求,设置安全标语,在重点施工部位设置牢固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检查,为施工人员营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再次,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摸清施工图纸意图,掌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和要点,明确各工种、工序的安全防护要求和危险系数,操作时要佩戴安全防护装置,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第四,加强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计划和标准,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实际施工中,实施程序化、规范化管理,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基础,以施工工序的控制为手段,落实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第五,监理单位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质量认证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有效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产生。第六,建立健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体系,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标准贯彻落实到实际施工中,要求施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都要掌握设计文件中的施工质量安全要求,把握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做好事前预防,将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消除在萌芽中,比如某建筑工程中,支模架承重容易出现问题,这是一大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就重点支模架扣件的紧固性、水平杆步距、立杆间距进行了实时监督和检查,从开工到竣工,支模架承重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2.2落实管理责任,转变监督模式
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以人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督管理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监督原则,从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转变,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评价的审核,建立一支高效的监督管理队伍,寻求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转向标本兼治,努力寻求治本之策,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2.3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是确保质量监督工作一致性,统一质量监督方法的有力保障。第一要确保工程质量全过程受控。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的体现,第二要抓好工程的源头。第三要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2.4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
部分施工企业由于中标价格低、追求高额利润等原因,为获得最大的利润,在安全投入上明显不足,安全生产设施不能及时到位,不安工程施工的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使用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防护材料,给施工留下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大部分企业虽然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管理,但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重视,落实措施流于形式,忽视企业施工的安全规定,从而出现高空作业无防护、文明施工不到位、施工用电不规范、临边防护措施不当等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甚至任其安全隐患发展,酿成重大安全事故。
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是一项系统并且繁杂的工程,既有多个工种协同作业的情况出现,施工现场的人员流动性又较为频繁,所以只有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才能真正的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有序进行,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中去,要想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安全主管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规范一线生产人员的施工作业,从而真正的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的系数,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田元福,李慧民.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其思考[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3,13(12).
[2]沈秀毅.专家系统在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控制中的应用[J].安徽建筑,2007.
[3]孙静红.新时期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