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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就我国政权体系而言,乡镇政府是其中的基础部分,不过从现阶段的乡镇执法情况上,基本处于弱势、紊乱的状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部门立法致使执法权缺失,另外,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致使执法存在较大差异,乡镇政府执法权限范围并不大,且经费也非常缺乏,执法环境不够理想。为了提升乡镇政府执法能力,必须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将乡镇政府的权责梳理清楚,提高相关人员的执法能力。本文主要探讨提升乡镇政府执法能力的方法,便于增强相关部门执法能力,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关键词:部门立法;执法能力;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处于政府工作第一线,需要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乡镇政府执法关系与农村经济发展存在很大关联,除此之外,与基层政权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也具有较大关联。从目前乡镇政府执法能力上看,其中还处于弱势状态,这种现象的产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执法能力有限、执法权限范围小、城乡二元结构差异等,均对乡镇政府执法能力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强化对乡镇政府的管理
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政府职能的转变包含非常多的内容,其中有管理模式转变、管理手段转变、管理角色转变、管理职责转变等。目前,农村改革工作越来越深入,农村工作、农业发展与过去相较均产生了较大变化,乡镇政府也必须转变自身职能,顺应农村的发展形势。
现阶段,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方向为将以往微观经济干预转变成宏观经济干预,重视维护农民、农村、农业利益,另外,乡镇政府职能还要不断强化,尤其是社会管理职能。在日常工作中,乡镇政府必须将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对农村社会稳定进行维护。乡镇政府职能的强化有利于使农村经济环境得以改善,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着推动作用,有利于使农村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改善,促使我国市场化水平提升,对国家管理成本进行控制。
二、将乡镇政府权责明确
乡镇政府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方面的执法责任必须强化,另外,还需进一步梳理乡镇执法权限,促使乡镇的法定执法权得以明确,对于委托权限,相关部门也要进行清理,了解委托事项,确定委托事项的合法性。针对协助义务,相关部门要描述具体的职责、范围与事项。主管部门、上级政府在布置、分解行政工作、行政任务过程中,需考虑到该项工作是否被划分于乡镇政府职权范围,若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则不能够由乡镇相符进行管理,否则会被界定为违法执法。
乡镇政府具备的法定职责较多,主要为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教育法等职责,大多属于事务性、义务性权责,权力性授权较少,无法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求。通过明确乡镇政府权责,有利于提升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防止出现乱作为、不作为、执法越权等行为,保证程序的合法性。
三、制定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
通过制定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利于及时了解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与执法情况。不管民众监督、司法监督、执法监督、立法监督能够达到何种程度,若不具备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则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仍然缺少内在推动力。乡镇机构并不具备太大规模,部门职能有着较强的综合性,为此,在考核评价机制的完善过程中,可主要采用纵向考核制度,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案件报告、信息交流、制度建设、工作措施等。在考核过程中,要将重点突出,将个人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注重主体广泛性,对考核严肃性、科学性进行维护。
四、提升乡镇政府执法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化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与发展,产业结构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地区产生了一定冲击,部分低端产业转移至农村,其中关系到部分法律调整问题,这给我国乡镇政府的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为了提高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与水平,必须构建强大的管理队伍,并且加大力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可开展培训班,鼓励工作人员参与,促使其业务素质提升。在培训活动开展过程中,要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可开展关于林业、水利、土管、环保等方面的法律培训活动。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注重将专项培训、定期培训相结合,促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与观念增强,获取群众的拥护、支持和配合。
另外,乡镇政府还要注重借鉴以往的改革经验,对管理范围进行划分,明确行政管理职责。农村管理工作比较特殊,乡镇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还可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结束语
乡镇政府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从现阶段的执法情况上看,其中还存在较多的困境。在现有体制基础上,乡镇政府必须重视方法、机制的创新,将乡镇政府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解决,提高执法能力与执法,通过制定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可及時了解到乡镇政府的执法情况。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探讨了如何提升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有利于为乡镇政府部门执法能力的提升提供依据。
关键词:部门立法;执法能力;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处于政府工作第一线,需要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乡镇政府执法关系与农村经济发展存在很大关联,除此之外,与基层政权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也具有较大关联。从目前乡镇政府执法能力上看,其中还处于弱势状态,这种现象的产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执法能力有限、执法权限范围小、城乡二元结构差异等,均对乡镇政府执法能力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强化对乡镇政府的管理
转变政府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政府职能的转变包含非常多的内容,其中有管理模式转变、管理手段转变、管理角色转变、管理职责转变等。目前,农村改革工作越来越深入,农村工作、农业发展与过去相较均产生了较大变化,乡镇政府也必须转变自身职能,顺应农村的发展形势。
现阶段,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方向为将以往微观经济干预转变成宏观经济干预,重视维护农民、农村、农业利益,另外,乡镇政府职能还要不断强化,尤其是社会管理职能。在日常工作中,乡镇政府必须将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对农村社会稳定进行维护。乡镇政府职能的强化有利于使农村经济环境得以改善,对农村经济发展有着推动作用,有利于使农村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改善,促使我国市场化水平提升,对国家管理成本进行控制。
二、将乡镇政府权责明确
乡镇政府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方面的执法责任必须强化,另外,还需进一步梳理乡镇执法权限,促使乡镇的法定执法权得以明确,对于委托权限,相关部门也要进行清理,了解委托事项,确定委托事项的合法性。针对协助义务,相关部门要描述具体的职责、范围与事项。主管部门、上级政府在布置、分解行政工作、行政任务过程中,需考虑到该项工作是否被划分于乡镇政府职权范围,若不属于其职权范围,则不能够由乡镇相符进行管理,否则会被界定为违法执法。
乡镇政府具备的法定职责较多,主要为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教育法等职责,大多属于事务性、义务性权责,权力性授权较少,无法满足新形势发展的需求。通过明确乡镇政府权责,有利于提升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防止出现乱作为、不作为、执法越权等行为,保证程序的合法性。
三、制定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
通过制定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利于及时了解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与执法情况。不管民众监督、司法监督、执法监督、立法监督能够达到何种程度,若不具备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则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仍然缺少内在推动力。乡镇机构并不具备太大规模,部门职能有着较强的综合性,为此,在考核评价机制的完善过程中,可主要采用纵向考核制度,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绩效、案件报告、信息交流、制度建设、工作措施等。在考核过程中,要将重点突出,将个人考核与部门考核相结合,注重主体广泛性,对考核严肃性、科学性进行维护。
四、提升乡镇政府执法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城市化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与发展,产业结构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农村地区产生了一定冲击,部分低端产业转移至农村,其中关系到部分法律调整问题,这给我国乡镇政府的工作带来了很大挑战。为了提高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与水平,必须构建强大的管理队伍,并且加大力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可开展培训班,鼓励工作人员参与,促使其业务素质提升。在培训活动开展过程中,要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可开展关于林业、水利、土管、环保等方面的法律培训活动。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注重将专项培训、定期培训相结合,促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与观念增强,获取群众的拥护、支持和配合。
另外,乡镇政府还要注重借鉴以往的改革经验,对管理范围进行划分,明确行政管理职责。农村管理工作比较特殊,乡镇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执法能力,还可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结束语
乡镇政府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从现阶段的执法情况上看,其中还存在较多的困境。在现有体制基础上,乡镇政府必须重视方法、机制的创新,将乡镇政府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解决,提高执法能力与执法,通过制定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可及時了解到乡镇政府的执法情况。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探讨了如何提升乡镇政府的执法能力,有利于为乡镇政府部门执法能力的提升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