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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权利作为一种基本人权一直是人权领域里的"不发达部门",全球化时代经济一体化与媒介一体化导致文化权利的保护与实现面临更多难题。《文化多样性宣言》与《文化多样性公约》等文化多样性国际法文件作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致力于文化事务的重大成果,对于文化权利的影响通过其明示及暗含的规定得以体现。人权和基本自由是文化多样性国际法文件得以形成的基础,文化权利的集体属性与具体内容因为文化多样性国际法文件的相关规定而更加清晰且有针对性;通过与文化多样性这一价值诉求的现实关联,文化权利在国内与国际层面保护与促进文化多样性的过程中必然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