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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遗迹类保护区数量少,代表性参差不齐,不适应丰富多样的自然遗迹保护的要求。依靠自然遗迹类保护区、非自然遗迹类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几种形式,使200多处有代表性的自然遗迹得到保护,但几者之间有重迭交叉,总的覆盖面也不完全。应加强全国自然遗迹保护的统一规划与协调,既探索综合保护的路子,也要补建一批自然遗迹类保护区,完善多元化保护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