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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葛剑雄主编的《制度文明与中国社会》丛书中的一部。著者在该书《前言》中说:“从现在的眼光来看,中国古人对于法律性质的认定是相当科学的,远远领先于世界其他古老文化。这是中华法律文化的一个突出的特点。然而在人们还普遍相信神灵的时代,这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一把双刃剑,既为皇帝的专制集权统治找到了合适的工具,同时也就因为法律完全摆脱了神灵性而使得普通民众逐渐对法律失去了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