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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下张爱玲的《小团圆》有一段时间了,我却迟迟没有翻开它,找了很多借口,诸如——“装帧设计太新锐,没有从前作品的那份古意”、“封皮太硬”、“这是张爱玲原本要销毁的作品,一定有让人非常不满意的地方”等等,总之就是不想读,也是在这一刻,我才惊觉:原本那么崇拜的作家,在我心底,已变成旧爱。
想当初,我在还没有爱上男孩子之前,就“爱”上了张爱玲,若论那一腔无处倾诉的狂热爱恋。绝不逊于痴情的阿黛尔-雨果。且不说读了多少部她的小说散文,摘抄了多少页她的连珠妙语,买下了多少本她的正版盗版著作,为了她,我甚至铤而走险,成为一名“盗书贼”。
当年,学校图书馆有一本“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初版《流言》”的复印本,我爱不释手地读了一遍又一遍,到期还了它,过两天再借回来,不仅如此,还将《流言》上的文章一字字、一篇篇抄到本子上,仿佛玩玉的人盘玉一样,那些文字经由我手的触摸后,便很难再忘记。
毕业前夕,终于不能再借这本《流言》了,我很难受,仿佛耍与它永别,翻来覆去地摩挲,实在不舍得,终于做出一个决定:不还了,等离校时交罚款吧!然后,这部珍贵的书,就陪伴我至今。这件事我原本想悄悄藏起来,谁也不告诉的,但有一天,我从许知远为《李普曼传》所作的序中读到一句话:“偷书,就像看高年级女生的大腿一样,是我们大学时光中永远难以压制的欲望”。我顿时释然,人许知远还是北大的高材生呢都有如此念头,我那点儿小心思又算啥?!
许知远“偷”的书就是《李普曼传》:“……这本书就这样进入我的生活,和绝大多数偶然到来、又匆匆离去的印刷品不同,它再也没离开我……它一直静悄悄地摆在我的从未条理分明过的书架上。7年前大学毕业时,我用赔偿10倍的方式,留下了它。”真想隔着书页拍一拍他的肩:“知远,知音啊!”
许知远形容他与《李普曼传》的关系就像“一段恋情”,我与《流言》又何尝不是?但捧读这本《流言》,每每翻到扉页看到母校深红色的藏书章。我还是羞愧地低下头。随后,又将羞愧化为动力,更加发奋地研读起张爱玲来。
我曾偷偷地将张爱玲的短篇《心经》改写成电影剧本,至今仍记得结尾的话——“沿着铁栏杆,编着一带短短的篱笆,几条青藤努力向上爬着,而篱笆的那端,阳台的外面,是空落的、无所凭依的夜色。”年轻的时候,最喜欢用这样张爱玲式的怅惘的语气,去品味人生,虽然天色清明也不肯快乐,以为青春就该如此。
曾经做过一个奇怪的梦:梦到张爱玲和萧红,在多年前的一个下午。在香港的街头擦肩而过。醒来以后,我不停琢磨:萧红1940年的春天从重庆飞抵香港,而1940年是张爱玲在香港大学求学的第二年,她们不是没可能相遇的。然后又勤奋地查阅起资料来,寻找她们可能相遇的蛛丝马迹,意外发现,张爱玲和萧红竟十分相像:萧红也姓张,她的父亲张廷举和张爱玲的父亲张廷众,都十分顽固专制,她们都有~个弟弟,都有过两次婚姻,她们流转着两只风格迥异的笔,成为现代文学史上风华绝代的并蒂莲。
张爱玲最令我佩服的是她的文字功力,《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振宝初见娇蕊,觉得她“一条一条,一寸寸都是活的”,那也是张爱玲的文字带给我的感觉。记得林斤澜曾说过:“写小说便是写一种文字”,张爱玲写小说,一定程度上就是在“秀”她凄艳苍凉、深具魔力的文字。张爱玲极善于选用动词,比如“眼角弯弯地,撇出两道鱼尾纹”,“眼角向上剔着…‘(高领)斜斜地切过两腮…‘撮尖了嘴唇口嗤口嗤吹着”这样单音节动词如散金洒在她作品的字里行间,如琉璃子般脆亮,掷地有声,使平板的句子充满动势。
张爱玲对颜色极敏感,落于笔端,她文字的用色也极有特点,偏冷色调,浓郁沉厚,辅以叠词。制造出~种“魅艳的荒凉”,仅在《沉香屑——第一炉香》中就有“在山路尽头,烟树迷离,青溶溶地,早有一撇月影”“绿玻璃窗里晃动着灯光,绿幽幽地”“黑郁郁的山坡子上,乌沉沉的风卷着白辣辣的雨”等等有人评价张爱玲的文章鬼气缭绕,想是很得其用词的色彩吧。
张爱玲还很会用比喻,在她的小说中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地设置上比喻,为她黯淡阴晦的文字底色涂上一块块亮色。张爱玲的比喻,本体、喻体的关系十分新鲜,像“那车子像一只很好的灰色皮鞋”,“玉清的脸光整坦荡,像一张刚铺好的床。加上忧愁的重压,就像有人一屁股在床上坐下了”。亚里士多德说:“比喻是天才的标识”,张爱玲就是一位文字天才。
从前的我真是“寻章摘句老雕虫”,沉溺于张爱玲文章字、词、句、话之间的起伏跌落,但今天的人们看张爱玲,看重的已不再是这些,李安版的《色·戒》,还有《小团圆》中据说“张爱玲自跳脱衣舞”,让原本骨骼清奇的她忽然变得性感起来。
当熟悉的张爱玲变得陌生起来时,我也渐渐远离对她文字的迷恋,现在的我欣赏的是呆在家里的王小妮,她说:“让我们忘记字,忘记笔画笔顺。忘记语法……人类尝试一下没有文学的日子,没什么不好”。而我也收拢纸笔,回到日常生活中去,“做饭或者擦地板,手上沾着淘米的浊水”,偶尔忆起从前迷恋张爱玲的日子,笑着想:真是一场小团圆。
想当初,我在还没有爱上男孩子之前,就“爱”上了张爱玲,若论那一腔无处倾诉的狂热爱恋。绝不逊于痴情的阿黛尔-雨果。且不说读了多少部她的小说散文,摘抄了多少页她的连珠妙语,买下了多少本她的正版盗版著作,为了她,我甚至铤而走险,成为一名“盗书贼”。
当年,学校图书馆有一本“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十二月初版《流言》”的复印本,我爱不释手地读了一遍又一遍,到期还了它,过两天再借回来,不仅如此,还将《流言》上的文章一字字、一篇篇抄到本子上,仿佛玩玉的人盘玉一样,那些文字经由我手的触摸后,便很难再忘记。
毕业前夕,终于不能再借这本《流言》了,我很难受,仿佛耍与它永别,翻来覆去地摩挲,实在不舍得,终于做出一个决定:不还了,等离校时交罚款吧!然后,这部珍贵的书,就陪伴我至今。这件事我原本想悄悄藏起来,谁也不告诉的,但有一天,我从许知远为《李普曼传》所作的序中读到一句话:“偷书,就像看高年级女生的大腿一样,是我们大学时光中永远难以压制的欲望”。我顿时释然,人许知远还是北大的高材生呢都有如此念头,我那点儿小心思又算啥?!
许知远“偷”的书就是《李普曼传》:“……这本书就这样进入我的生活,和绝大多数偶然到来、又匆匆离去的印刷品不同,它再也没离开我……它一直静悄悄地摆在我的从未条理分明过的书架上。7年前大学毕业时,我用赔偿10倍的方式,留下了它。”真想隔着书页拍一拍他的肩:“知远,知音啊!”
许知远形容他与《李普曼传》的关系就像“一段恋情”,我与《流言》又何尝不是?但捧读这本《流言》,每每翻到扉页看到母校深红色的藏书章。我还是羞愧地低下头。随后,又将羞愧化为动力,更加发奋地研读起张爱玲来。
我曾偷偷地将张爱玲的短篇《心经》改写成电影剧本,至今仍记得结尾的话——“沿着铁栏杆,编着一带短短的篱笆,几条青藤努力向上爬着,而篱笆的那端,阳台的外面,是空落的、无所凭依的夜色。”年轻的时候,最喜欢用这样张爱玲式的怅惘的语气,去品味人生,虽然天色清明也不肯快乐,以为青春就该如此。
曾经做过一个奇怪的梦:梦到张爱玲和萧红,在多年前的一个下午。在香港的街头擦肩而过。醒来以后,我不停琢磨:萧红1940年的春天从重庆飞抵香港,而1940年是张爱玲在香港大学求学的第二年,她们不是没可能相遇的。然后又勤奋地查阅起资料来,寻找她们可能相遇的蛛丝马迹,意外发现,张爱玲和萧红竟十分相像:萧红也姓张,她的父亲张廷举和张爱玲的父亲张廷众,都十分顽固专制,她们都有~个弟弟,都有过两次婚姻,她们流转着两只风格迥异的笔,成为现代文学史上风华绝代的并蒂莲。
张爱玲最令我佩服的是她的文字功力,《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振宝初见娇蕊,觉得她“一条一条,一寸寸都是活的”,那也是张爱玲的文字带给我的感觉。记得林斤澜曾说过:“写小说便是写一种文字”,张爱玲写小说,一定程度上就是在“秀”她凄艳苍凉、深具魔力的文字。张爱玲极善于选用动词,比如“眼角弯弯地,撇出两道鱼尾纹”,“眼角向上剔着…‘(高领)斜斜地切过两腮…‘撮尖了嘴唇口嗤口嗤吹着”这样单音节动词如散金洒在她作品的字里行间,如琉璃子般脆亮,掷地有声,使平板的句子充满动势。
张爱玲对颜色极敏感,落于笔端,她文字的用色也极有特点,偏冷色调,浓郁沉厚,辅以叠词。制造出~种“魅艳的荒凉”,仅在《沉香屑——第一炉香》中就有“在山路尽头,烟树迷离,青溶溶地,早有一撇月影”“绿玻璃窗里晃动着灯光,绿幽幽地”“黑郁郁的山坡子上,乌沉沉的风卷着白辣辣的雨”等等有人评价张爱玲的文章鬼气缭绕,想是很得其用词的色彩吧。
张爱玲还很会用比喻,在她的小说中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地设置上比喻,为她黯淡阴晦的文字底色涂上一块块亮色。张爱玲的比喻,本体、喻体的关系十分新鲜,像“那车子像一只很好的灰色皮鞋”,“玉清的脸光整坦荡,像一张刚铺好的床。加上忧愁的重压,就像有人一屁股在床上坐下了”。亚里士多德说:“比喻是天才的标识”,张爱玲就是一位文字天才。
从前的我真是“寻章摘句老雕虫”,沉溺于张爱玲文章字、词、句、话之间的起伏跌落,但今天的人们看张爱玲,看重的已不再是这些,李安版的《色·戒》,还有《小团圆》中据说“张爱玲自跳脱衣舞”,让原本骨骼清奇的她忽然变得性感起来。
当熟悉的张爱玲变得陌生起来时,我也渐渐远离对她文字的迷恋,现在的我欣赏的是呆在家里的王小妮,她说:“让我们忘记字,忘记笔画笔顺。忘记语法……人类尝试一下没有文学的日子,没什么不好”。而我也收拢纸笔,回到日常生活中去,“做饭或者擦地板,手上沾着淘米的浊水”,偶尔忆起从前迷恋张爱玲的日子,笑着想:真是一场小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