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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二元社会制度的存在,流动农民的户口、教育、各种保障、工资待遇等都难以与当地人完全一致,这使得乡村农民的移动很不彻底,虽然外出就业,但他们必须把根留在乡村,以此谋得基本的生存保障和社会归属感。移动的农民成了“两栖人口”,随着生命周期和季节的变化,游走在城乡之间。这种不稳定的迁移给农村土地利用带来了极大影响。
一、农民转移对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影响
从总体看,随着农民流出乡村,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利用效率不断降低、利用强度不断减弱。但这种影响存在着区域差异。
首先,城郊附近村庄的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会得到提高。由于农民纷纷到大城市打工,而他们的工资又难以满足其在城市核心区购房或租房的需要,打工农民只能到城郊租房,因而城郊村庄吸纳了大量流动人口,使城郊居民点的建筑容积率不断增大、单位土地面积承载的人口不断增加。
其次,偏远落后村庄的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下降迅速。在偏远落后的山区丘陵和高原地带,耕种条件较差、务农的比较收入过低,非农产业又不发达,农民难以就近实现非农就业,许多农民,尤其是年轻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村庄存在严重的“人口空心化”现象,使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降低。更有甚者,由于无法在城市扎根,外出农民只能把家安在村里,于是他们把打工积攒下来的钱用于在村里建房扩屋,导致宅基地面积扩张、利用效率下降。
最后,较发达地区村庄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变化不大。在较发达地区,农地耕作条件一般较好,且乡镇企业发达,农民就近从事二三产业的机会很多,外流人口相对少一些。同时,这些乡村还能吸纳一些落后地区的农民到这里生活,因而村庄内的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比较稳定。
二、农民转移对耕地利用的影响
(一)农民转移对耕地利用效率的影响
总体来看,随着农民转移步伐的加快,耕地利用效率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一些地方出现了农地短期或季节性撂荒现象,一些边缘土地甚至退出耕种。由于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年轻劳动力、男性劳动力、有知识有文化的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农劳力变成了“3899”部队,随着这些人员年龄的逐渐增大,其体力将逐渐下降,对农地的劳动投入会逐渐减少,从而使耕地利用强度降低。此外,由于外出打工的收入比在家务农的收入高很多,使得种地收入占农民家庭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种地在农民生计中的功能发生了变化,由主要提供收入的功能转变为主要提供生计保障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种地追求的是省事、够自家用,因而在种地中投入的精力减少了。比如过去农民之间经常互相比较谁家的地种得好,地里干净没有杂草、庄稼长得好产量高,现在农民对此已不屑一顾,这自然会引起耕地利用效率的降低。此外,由于大量农民转移出农业和村庄,农民的家庭养殖业日益萎缩,零散的养猪户、养羊户、养鸡户大量减少,农家肥数量减少,农民种地越来越依靠化肥,从而导致耕地地力减退、耕地持续生产能力受到影响。
(二)农民转移对耕地配置的影响
现在在家务农农民的年龄大多已超过45岁,再过20年,这些人就将陆续退出农业舞台。而年轻劳动力大多没有务农经验,甚至少数新生代农民根本就没有在农村呆过,他们难以承继起务农的责任。农村虽然存在少数愿意种地的年轻农民,但却因耕地不足而难以扩大再生产。随着农民转移步伐的加快,通过农地流转对耕地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就成为一种客观需要,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的三权相对独立的制度安排也为其实现提供了可能。
近十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现象逐渐增加,但这种变化带有很强的区域色彩。通过对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的分析发现:东部地区租出、包出耕地的农户所占比重高于西部和中部地区,而西部地区租入、包入和转入耕地的农户所占比重则高于中部和东部地区。这说明东部地区非农产业发达,农民的就业趋向、收入来源都非农化了,农民流出耕地的动力更强。而西部地区非农产业不发达,农业仍然是农民就业和获得收入的主渠道,所以流入耕地的农户较多。总体来看,东部地区的流转规模超过中西部。
(三)农民转移对耕地利用方向和利用结构的影响
农民转移给耕地利用方向和利用结构带来了一定影响。一是造成耕地的非法转用。一些农民转移后,将耕地出租给非农产业经营者变相用于非农产业开发,以牟取“农转非”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根据卫星遥感技术监测执法检查的实际数据估算,目前被监测城市每年新增建设用地的95%以上属于集体农用地,而在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占用集体农用地的宗数、面积,几乎都在50%以上。二是改变了耕地种植结构。农业,尤其是粮食产业,不是一个具有显著规模效应的产业,所以,当转移出去的农民将耕地租赁给工商企业或地方精英后,承租者出于利益的考虑往往会经营高效益的作物,而不再种植粮食。据农业部经管司统计,成规模转入企业、农场主的土地中用于种粮食的比重仅为6.4%。此外,由于大量年轻劳动力外流,留守乡村的“3899”部队已经难以承担起费时费力的农作物种植,比如东北农村主要种植玉米、华北平原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等,乡村的种植结构越来越简单化,上世纪70、80年代常见的多种作物小块拼图状种植的局面越来越少见,间作套作的耕地面积也越来越少。
三、农民转移对基础设施用地利用的影响
随着大量农民从乡村流出,乡村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和强度逐渐降低。首先,乡村学校用地利用效率降低。由于乡村人口逐渐向中心镇等城市化区域转移,城镇腹地村落的中小学生源逐渐减少,加之教学水平、教学条件的差异,乡村学校的生源流失严重,农村中小学校布局不得不向城镇集中。这就导致大量农村校舍闲置,山区和丘陵地带的农村更是如此。由于权属关系复杂,又受土地用途管制的限制,乡村学校用地难以被盘活。如广东省阳山县撤并中小学校后,闲置下来的校舍面积达11万多平方米;重庆市南川区农村闲置校(点)147所,闲置校点占地面积为23.57万m2(截止2009年12月底)。在这些闲置校点中,由当地村委会使用(作村办公室、五保家园或贫困户居住)的校点有17所;暂时举办幼儿园的有22所;由学校出租的有12所。其余96所校点完全空置,占比达65.3%。其次,乡村公共生活设施用地利用效率降低。由于近十年来不断进行村庄改造和村庄合并,一些村委会、卫生所等公共机构被撤销,其相应的设施及其占地便被闲置起来。此外,在新农村建设中,村落新建的基础设施也存在低效利用现象。比如陕西省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在新农村建设中不断完善,党员活动室、计生站、警务室、农家书屋等相继建成,但这些设施的利用率很低,存在大量闲置现象。第三,乡村生产性基础设施用地的利用效率降低。在乡村,尤其是偏远落后乡村,由于村民大量外出,使得需要依靠全体村民共同出资来维护的田间道路、灌溉设施等难以得到维护,因而逐渐丧失使用功能,其占用的土地也逐渐闲置起来。
(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
一、农民转移对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影响
从总体看,随着农民流出乡村,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利用效率不断降低、利用强度不断减弱。但这种影响存在着区域差异。
首先,城郊附近村庄的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会得到提高。由于农民纷纷到大城市打工,而他们的工资又难以满足其在城市核心区购房或租房的需要,打工农民只能到城郊租房,因而城郊村庄吸纳了大量流动人口,使城郊居民点的建筑容积率不断增大、单位土地面积承载的人口不断增加。
其次,偏远落后村庄的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下降迅速。在偏远落后的山区丘陵和高原地带,耕种条件较差、务农的比较收入过低,非农产业又不发达,农民难以就近实现非农就业,许多农民,尤其是年轻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村庄存在严重的“人口空心化”现象,使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降低。更有甚者,由于无法在城市扎根,外出农民只能把家安在村里,于是他们把打工积攒下来的钱用于在村里建房扩屋,导致宅基地面积扩张、利用效率下降。
最后,较发达地区村庄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变化不大。在较发达地区,农地耕作条件一般较好,且乡镇企业发达,农民就近从事二三产业的机会很多,外流人口相对少一些。同时,这些乡村还能吸纳一些落后地区的农民到这里生活,因而村庄内的人口数量变化不大,居民点用地利用效率比较稳定。
二、农民转移对耕地利用的影响
(一)农民转移对耕地利用效率的影响
总体来看,随着农民转移步伐的加快,耕地利用效率有一定程度的降低,一些地方出现了农地短期或季节性撂荒现象,一些边缘土地甚至退出耕种。由于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年轻劳动力、男性劳动力、有知识有文化的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农劳力变成了“3899”部队,随着这些人员年龄的逐渐增大,其体力将逐渐下降,对农地的劳动投入会逐渐减少,从而使耕地利用强度降低。此外,由于外出打工的收入比在家务农的收入高很多,使得种地收入占农民家庭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种地在农民生计中的功能发生了变化,由主要提供收入的功能转变为主要提供生计保障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种地追求的是省事、够自家用,因而在种地中投入的精力减少了。比如过去农民之间经常互相比较谁家的地种得好,地里干净没有杂草、庄稼长得好产量高,现在农民对此已不屑一顾,这自然会引起耕地利用效率的降低。此外,由于大量农民转移出农业和村庄,农民的家庭养殖业日益萎缩,零散的养猪户、养羊户、养鸡户大量减少,农家肥数量减少,农民种地越来越依靠化肥,从而导致耕地地力减退、耕地持续生产能力受到影响。
(二)农民转移对耕地配置的影响
现在在家务农农民的年龄大多已超过45岁,再过20年,这些人就将陆续退出农业舞台。而年轻劳动力大多没有务农经验,甚至少数新生代农民根本就没有在农村呆过,他们难以承继起务农的责任。农村虽然存在少数愿意种地的年轻农民,但却因耕地不足而难以扩大再生产。随着农民转移步伐的加快,通过农地流转对耕地要素进行重新配置就成为一种客观需要,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使用权的三权相对独立的制度安排也为其实现提供了可能。
近十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现象逐渐增加,但这种变化带有很强的区域色彩。通过对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的分析发现:东部地区租出、包出耕地的农户所占比重高于西部和中部地区,而西部地区租入、包入和转入耕地的农户所占比重则高于中部和东部地区。这说明东部地区非农产业发达,农民的就业趋向、收入来源都非农化了,农民流出耕地的动力更强。而西部地区非农产业不发达,农业仍然是农民就业和获得收入的主渠道,所以流入耕地的农户较多。总体来看,东部地区的流转规模超过中西部。
(三)农民转移对耕地利用方向和利用结构的影响
农民转移给耕地利用方向和利用结构带来了一定影响。一是造成耕地的非法转用。一些农民转移后,将耕地出租给非农产业经营者变相用于非农产业开发,以牟取“农转非”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根据卫星遥感技术监测执法检查的实际数据估算,目前被监测城市每年新增建设用地的95%以上属于集体农用地,而在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占用集体农用地的宗数、面积,几乎都在50%以上。二是改变了耕地种植结构。农业,尤其是粮食产业,不是一个具有显著规模效应的产业,所以,当转移出去的农民将耕地租赁给工商企业或地方精英后,承租者出于利益的考虑往往会经营高效益的作物,而不再种植粮食。据农业部经管司统计,成规模转入企业、农场主的土地中用于种粮食的比重仅为6.4%。此外,由于大量年轻劳动力外流,留守乡村的“3899”部队已经难以承担起费时费力的农作物种植,比如东北农村主要种植玉米、华北平原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等,乡村的种植结构越来越简单化,上世纪70、80年代常见的多种作物小块拼图状种植的局面越来越少见,间作套作的耕地面积也越来越少。
三、农民转移对基础设施用地利用的影响
随着大量农民从乡村流出,乡村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和强度逐渐降低。首先,乡村学校用地利用效率降低。由于乡村人口逐渐向中心镇等城市化区域转移,城镇腹地村落的中小学生源逐渐减少,加之教学水平、教学条件的差异,乡村学校的生源流失严重,农村中小学校布局不得不向城镇集中。这就导致大量农村校舍闲置,山区和丘陵地带的农村更是如此。由于权属关系复杂,又受土地用途管制的限制,乡村学校用地难以被盘活。如广东省阳山县撤并中小学校后,闲置下来的校舍面积达11万多平方米;重庆市南川区农村闲置校(点)147所,闲置校点占地面积为23.57万m2(截止2009年12月底)。在这些闲置校点中,由当地村委会使用(作村办公室、五保家园或贫困户居住)的校点有17所;暂时举办幼儿园的有22所;由学校出租的有12所。其余96所校点完全空置,占比达65.3%。其次,乡村公共生活设施用地利用效率降低。由于近十年来不断进行村庄改造和村庄合并,一些村委会、卫生所等公共机构被撤销,其相应的设施及其占地便被闲置起来。此外,在新农村建设中,村落新建的基础设施也存在低效利用现象。比如陕西省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在新农村建设中不断完善,党员活动室、计生站、警务室、农家书屋等相继建成,但这些设施的利用率很低,存在大量闲置现象。第三,乡村生产性基础设施用地的利用效率降低。在乡村,尤其是偏远落后乡村,由于村民大量外出,使得需要依靠全体村民共同出资来维护的田间道路、灌溉设施等难以得到维护,因而逐渐丧失使用功能,其占用的土地也逐渐闲置起来。
(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