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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一直备受争议的“二套房”认定终于有了明确标准。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也就是说,在“二套房”的认定上,实行以家庭为单位,以“认房”为主,同时又辅之“认贷”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