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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拙作《清代印花税票史实别议》在本刊1992年第1期发表后,得到许多专家和邮友们的关注,最近作者又从江苏省税史办获读光绪廿八年(1902年)外务部《遵议试行印花税并原拟办法七条疏》(以下简称“外务部疏”),内有1899年伍廷芳建议的记录,但更重要的是进一步证实清政府在1902年以前确未批准过试行印花税,更不可能印制过印花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