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商标显著性审查的困境及建议

来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eautyyin12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2014年5月1日,我国首次将声音商标纳入商标法的保护对象。2016年12月修订的《商标审查与审理标准则》对声音商标的审查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实践中,声音商标显著性审查的困境却依然存在。本文对这一困境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将消费者调查法作为声音商标审查的方法,以期对声音商标的显著性审查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声音商标;显著性审查;消费者调查法
  一、引言
  声音商标作为一种非传统商标,其特殊的表现形式不仅可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加强消费者的印象,而且可以强化与之相联系的企业产品或服务特色。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声音商标在我国的重要性越发凸显,这就引发了对于声音商标的强烈要求。
  我国在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法中,第一次明确将声音商标作为商标法的保护对象。但“声音商标”四字仅出现在商标法第八条,其他条文并未出现,也未对其做出解释。直至2016年12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进行修订,新增了声音商标审查标准,我国才开始对声音商标的审查有了明确的规定。
  二、聲音商标显著性审查困境
  从实践领域来看,目前声音商标的认定还存在困境,尤其是显著性审查。自2014年商标法施行至今,获准注册的声音商标仅有20件左右。最为典型的是腾讯公司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注册,其经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耗时4年,才最终获准注册。
  学者和各国立法普遍认为,按照显著性取得方式的不同,商标的显著性包括固有显著性与获得显著性。[1]我国《商标审查与审理标准》要求声音商标采用获得显著性标准,但其对声音商标获得显著性只做了原则性规定,仅要求申请人并对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特征进行说明。然而,标准并未对证明获得显著性的具体方法进行解释。而声音商标显著性审查最大的困难在于每个人的音乐知识和素养不同,导致不同人对于声音的差别存在不同的观点。并且,显著性本是一个较为主观化的概念,其为是否通过使用获得了第二含义,因此,确定一个合理的审查方法尤为重要。
  三、声音商标显著性审查方法建议
  从比较法的角度,在美国,消费者调查的商标认定与争议处理的方法受到高度重视。消费者调查通过一系列相关问题组成问卷,向社会公众了解某商标标识的社会认知状态,从而对商标争议的解决提供帮助。[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区别。而是否有显著特征,是否便于区别,真正的判断主体应当是消费者。如果消费者普遍认为其商品的商标能够将其与其他商品区别开来,那就应当具有显著性。然而,由于消费者难以向商标局主动表达其认知状态,因此对消费者的认知状态进行调查取证是最直接的判断证据。
  笔者认为,将消费者调查法作为声音商标显著性认定的一个证据,有助于法官判断其是否获得显著性,更便于声音商标的审查认定,也有助于其保护。目前,我国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已有部分当事人提交消费者调查结果以支持其主张,但是由于法院普遍不接受这种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的可信度也参差不齐,并且尚无配套的法律对此做出规定,因此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很少采纳消费者调查这一证据。即使采纳,也未对其进行详细论证。因此,为了使消费者调查这一方法更好的适用我国的声音商标认定,必须对其在调查对象、问卷数量、问题设置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以便于商标审查人员对其可信度做出较为统一的判断。
  1.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具有相关性和随机性是消费者问卷调查最基本的要求。相关性是指调查对象应当是待审查商标的相关公众。在消费者调查中,相关性即是指使用或者可能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其次,应该在相关公众中采用随机的抽样调查。根据统计学的相关知识,如果样本的抽样方法合理,并且样本量够大,就能够用样本信息对总体信息进行推断,反映总体的状况。
  2.问卷数量
  统计推断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样本量充分。如果仅以极少数样本来推断总体,可能产生较大的代表性误差,对总体的代表性较差,但是,对于不同的声音商标,其问卷调查数目究竟是多少能够具有代表性,应当由商标审查人员在具体案件中具体判断。
  3.问题设计的合理程度
  问卷的问题必须合理、科学,不能误导消费者。如果问卷问题给消费者过多的线索,引导消费者朝着问卷设计者的方向思考,即使最终得出的结论是问卷设计者想要的结论,也是不应当被采信的。笔者认为,对于声音商标的显著性认定所采用的消费者调查法,可以参考美国现有的在判断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时的特富龙调查法。即先启发受访者使其认识到商标显著性的含义,然后让受访者判断一系列的声音是否能够让其想到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者。
  4.专业评审机构的引进
  由于问卷调查设计统计学的专业知识,商标审理人员对此不擅长,难以判断其结果是否可以采信。如果能够引入一个第三方专业机构,客观的对其问卷的可采信度做出评论,不仅能够减少商标审理人员判断商标申请人提交的消费者调查结果是否可采信的难度,而且能够促进商标申请人在进行问卷调查时设置更合理。
  四、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当引入消费者调查法,并对调查对象、问卷数量以及问题设置上进行具体规定,并且引入一个专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可信度评估,以使得消费者调查法在我国的声音商标认定上变得切实可行,摆脱我国声音商标显著性审查的困境。
  参考文献:
  [1]杨总琴.声音商标显著性的认定研究[D].2015.
  [2]张爱国.商标消费者调查的正当性研究——从49份商标侵权纠纷民事判决书谈起[J].知识产权,2011(2).
其他文献
1894年11月,在孙中山先生的倡导下,中国最早的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在檀香山成立了。从这一天开始,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便走上了武装推翻清廷、创建资产阶级共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
期刊
中央苏区教育是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教育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虽然从其建立到发展只有短暂七年时间,但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原理与中国教育实际相结合最为成功的伟大
[摘 要)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不仅有“双轨制”与“多轨制”长期并存的矛盾,而且有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同步推进的矛盾,还有非均衡发展中出现的改革和发展的矛盾。  [关键词]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发展和稳定  冲图分类号)F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4)04—0019—02
信阳是一个革命老区,总人口780万,职工50万人,一直是全国著名的劳务输出大市.目前农民工已达182万,2003年全市农民工年收入达到50多亿,约占全市农民纯收入的35%.
11月16日,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开幕。参会嘉宾围绕“创新驱动造福人类——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题展开对话交流。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在本次大会
期刊
外贸企业参加国际展会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不管是为了更多地与客户见面和沟通,拿到订单,还是希望打开当地的销售渠道、提高品牌的国际知名度,都离不开恰当的推广手段。现在很多中国企业对于展会推广不太敏感,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其实,在展会上还有很多增值服务可帮助企业提高参展的投资回报率。“通过展会平台实现营销的目的才是最重要的。”励展博览集团国际销售部大客户经理郭荣说。  展前、展中和展后相互配合  企业要想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党的十六大向全党提出了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的重要任务.
进入品牌经济以来,人们越来越看重商品的个性特征,越来越追求商品特性与自我概念的吻合。消费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发展使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使得传统的规模经济原理以
关于品牌的起源,英国Interbrand公司董事保罗.斯图伯特曾经写到:“品牌被用来区分不同生产者的产品由来已久”.事实上,英语“品牌”(brand)一词源于古挪威语的“brandr”,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