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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把最大限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党委和政府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大力实施“三四五”工作举措,多渠道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12-2013年,全县实现就业769名(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51人、就业见习108人、企业就业610人),公开招聘机关公务员118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7人、特岗教师318人、大学生村干部79人、西部志愿者40人、三支一扶2人,登记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