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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人类文明程度和现代化程度提高,有组织犯罪也借助人类最新的科研成果向现代化,智能化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有组织犯罪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团体,为躲避打击,他们也在不断的变化着手法,其组织结构也在不断的完善着,犯罪手段也在不断的提高。一些组织严密,结构完善的有组织犯罪团伙,其犯罪手段正在向智能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的有组织犯罪团伙正通过非法手段和渗透转换角色,以求获得合法地位或为其寻求保护,通过贿赂腐蚀手段为自己寻求更加牢固的保护伞,而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展趋势,从宏观方面而言,也呈现出在数量上日益增多、在质量上向典型的黑社会组织演化、在活动领域上趋于跨国跨地区性、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从组织内部来看,呈现出内部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人员激增、趋于职业化的特点,给打击犯罪、稳定社会秩序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关键词组织结构 组织犯罪 犯罪团伙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8-089-01
有组织犯罪是社会、经济、文化、心理综合动因聚合而成的复杂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已有很长历史。美国犯罪学家L·谢利曾经指出,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将会给过去和现在多方面都极不相同的国家带来共同的犯罪情况,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犯罪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代价。因而,经济发展和犯罪增加的对应关系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犯罪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标志着现代化程度近年来,国内的涉黑犯罪呈上升趋势,有组织犯罪具备了黑社会的雏形,达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在新形式下对有组织犯罪变化进行科学预测,加强其改造对策研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趋势
(一)向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发展,这是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他们一方面自己不断地总结经验与教训,加强成员的选择与组织管理,同时也不断借鉴中国旧社会青帮、洪帮的组织和不断吸收国外黑社会的管理方式,甚至模仿学习现代国家组织及现代公司企业的管理方式,如:分工专业化,提高效率等。
(二)装备更趋向现代化,持枪抢劫等大案急剧增加
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在这方面的追求是无止境的,抢枪、偷枪、配制造枪正成为普遍现象。非法制造、贩卖枪支弹药案件逐渐上升,持枪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相对突出。
(三)积极的合法社会渗透,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和狡诈
犯罪的智能化尤为显著,公开地流寇式的犯罪方式还会有,但将逐渐被秘密的潜藏于社会深层,以合法身份和职业作掩护的形式所取代。犯罪的领域开始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金融与经济领域方面转移,通过组织“企业化”活动“合法化”,黑社会组织真正步入了现代化的行列。渗透于经济领域,如建筑业、股票交易行业、国内外贸易行业、服务行业的有组织犯罪将成为最危险有组织犯罪。
(四)腐蚀拉拢干部作为“保护伞”
黑社会组织最初以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积聚大量钱财后,往上借助其拥有的强大经济实力,转而用金钱贿买政府和司法官員,借以逃避犯罪打击。
(五)农村的有组织犯罪将变得更加突出,呈家族化趋势
当前农村流氓恶势力团伙及诸多盗窃团伙,抢劫团伙的违法犯罪日益突出表明,农村刑事犯罪正走向有组织化,而基层政权建设不利,一些司法机关对农村社会治安重视不够以及警力不足等现象,使农村的恶势力的有组织犯罪难以得到控制,农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必然是日益严重的发展趋势。如郑州特大抢银行的张树海,一家四口参与其中,已形成家族犯罪的模式。组织犯罪已遍及全国各地,而且涉及人员众多,分布区域广,统计数字表明。仅2001年4月—12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处理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300多件,判处罪犯12000多名,据研究,南京大学教授蔡少卿估计,中国目前黑社会成员至少100万人。
(六)犯罪活动更加跨区域化,目标化的发展趋势
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逐步认识到跳跃式流窜作案与固守一地作案相比,被发现和揭露的风险要小的多,趋利避害的心理将驱使他们不断的变换作案地区。
二、有组织犯罪的防范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大打击力度
首先,应当从刑法上鼓励单纯参加犯罪组织者自动退出。由于我国刑法采取单纯参加黑社会组织即构成犯罪的国际立法通例,因而凡是参加此类犯罪组织的,即使未实施任何其他违法或者犯罪行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对于参加后即退出等行为却又未规定相应的从宽处罚办法,不利于鼓励单纯参加者退出犯罪组织或者终止犯罪。其次进一步严厉打击与有组织犯罪相牵连的犯罪行为与有组织犯罪相牵连的犯罪行为,主要是指接受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贿赂的受贿罪、妨害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调查的犯罪行为等。
(二)各执法部门积极配合,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
为了有效地防范、打击和控制有组织犯罪,我们要针对有组织犯罪产生、发展及其演变的规律来确定我国的打击、预防和控制有组织犯罪的战略目标。首先要从根本上预防与惩治有组织犯罪,重视实证调查,分析研究有组织犯罪的活动规律,以防为主,标本兼治。其次坚决打击和惩治腐败的行为。为了有效的遏制有组织犯罪集团对国家公职人员贿赂,铲除有组织犯罪的政治保护伞。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政府和司法部门制度的改革,加强公、检、法、司和各级政府部门队伍的建设,为打击有组织犯罪提供组织上和法律上的支持和保证。最后要搞好社区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对付有组织犯罪的控制力,加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区组织建设。
(三)加强监狱的管理力度。强化监狱功能,充分认识有组织犯罪改造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有组织犯罪行为可具有暴力性、腐蚀性,内部结构严密,成员众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等特点,对此,监狱机关必须有清醒的客观认识。特别要注重在押人员的教育活动,有组织犯罪成员具有严重的反社会心理。有组织犯罪成员,一般都有过违法犯罪行为,受过法律制裁。他们在与法律和社会力量较量的同时,形成了严重的反社会心理。
关键词组织结构 组织犯罪 犯罪团伙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8-089-01
有组织犯罪是社会、经济、文化、心理综合动因聚合而成的复杂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已有很长历史。美国犯罪学家L·谢利曾经指出,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将会给过去和现在多方面都极不相同的国家带来共同的犯罪情况,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犯罪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代价。因而,经济发展和犯罪增加的对应关系是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犯罪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标志着现代化程度近年来,国内的涉黑犯罪呈上升趋势,有组织犯罪具备了黑社会的雏形,达到了不容忽视的地步,在新形式下对有组织犯罪变化进行科学预测,加强其改造对策研究,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趋势
(一)向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发展,这是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他们一方面自己不断地总结经验与教训,加强成员的选择与组织管理,同时也不断借鉴中国旧社会青帮、洪帮的组织和不断吸收国外黑社会的管理方式,甚至模仿学习现代国家组织及现代公司企业的管理方式,如:分工专业化,提高效率等。
(二)装备更趋向现代化,持枪抢劫等大案急剧增加
带黑社会性质犯罪在这方面的追求是无止境的,抢枪、偷枪、配制造枪正成为普遍现象。非法制造、贩卖枪支弹药案件逐渐上升,持枪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相对突出。
(三)积极的合法社会渗透,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和狡诈
犯罪的智能化尤为显著,公开地流寇式的犯罪方式还会有,但将逐渐被秘密的潜藏于社会深层,以合法身份和职业作掩护的形式所取代。犯罪的领域开始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金融与经济领域方面转移,通过组织“企业化”活动“合法化”,黑社会组织真正步入了现代化的行列。渗透于经济领域,如建筑业、股票交易行业、国内外贸易行业、服务行业的有组织犯罪将成为最危险有组织犯罪。
(四)腐蚀拉拢干部作为“保护伞”
黑社会组织最初以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积聚大量钱财后,往上借助其拥有的强大经济实力,转而用金钱贿买政府和司法官員,借以逃避犯罪打击。
(五)农村的有组织犯罪将变得更加突出,呈家族化趋势
当前农村流氓恶势力团伙及诸多盗窃团伙,抢劫团伙的违法犯罪日益突出表明,农村刑事犯罪正走向有组织化,而基层政权建设不利,一些司法机关对农村社会治安重视不够以及警力不足等现象,使农村的恶势力的有组织犯罪难以得到控制,农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必然是日益严重的发展趋势。如郑州特大抢银行的张树海,一家四口参与其中,已形成家族犯罪的模式。组织犯罪已遍及全国各地,而且涉及人员众多,分布区域广,统计数字表明。仅2001年4月—12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处理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300多件,判处罪犯12000多名,据研究,南京大学教授蔡少卿估计,中国目前黑社会成员至少100万人。
(六)犯罪活动更加跨区域化,目标化的发展趋势
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逐步认识到跳跃式流窜作案与固守一地作案相比,被发现和揭露的风险要小的多,趋利避害的心理将驱使他们不断的变换作案地区。
二、有组织犯罪的防范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大打击力度
首先,应当从刑法上鼓励单纯参加犯罪组织者自动退出。由于我国刑法采取单纯参加黑社会组织即构成犯罪的国际立法通例,因而凡是参加此类犯罪组织的,即使未实施任何其他违法或者犯罪行为,也应当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对于参加后即退出等行为却又未规定相应的从宽处罚办法,不利于鼓励单纯参加者退出犯罪组织或者终止犯罪。其次进一步严厉打击与有组织犯罪相牵连的犯罪行为与有组织犯罪相牵连的犯罪行为,主要是指接受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贿赂的受贿罪、妨害对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调查的犯罪行为等。
(二)各执法部门积极配合,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
为了有效地防范、打击和控制有组织犯罪,我们要针对有组织犯罪产生、发展及其演变的规律来确定我国的打击、预防和控制有组织犯罪的战略目标。首先要从根本上预防与惩治有组织犯罪,重视实证调查,分析研究有组织犯罪的活动规律,以防为主,标本兼治。其次坚决打击和惩治腐败的行为。为了有效的遏制有组织犯罪集团对国家公职人员贿赂,铲除有组织犯罪的政治保护伞。我们要进一步深化政府和司法部门制度的改革,加强公、检、法、司和各级政府部门队伍的建设,为打击有组织犯罪提供组织上和法律上的支持和保证。最后要搞好社区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对付有组织犯罪的控制力,加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社区组织建设。
(三)加强监狱的管理力度。强化监狱功能,充分认识有组织犯罪改造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有组织犯罪行为可具有暴力性、腐蚀性,内部结构严密,成员众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等特点,对此,监狱机关必须有清醒的客观认识。特别要注重在押人员的教育活动,有组织犯罪成员具有严重的反社会心理。有组织犯罪成员,一般都有过违法犯罪行为,受过法律制裁。他们在与法律和社会力量较量的同时,形成了严重的反社会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