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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资本论》第一卷第二十四章关于"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那一节末尾,马克思有一段总结性的话,从哲学的高度概括了历史发展的规律: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对马克思的这一著名论断,特别是其中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提法应该如何理解?它的真实含意究竟是什么?多少年来一直存在着争论;最近几年争论更加热闹起来,我也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