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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当今世界,以指数方式迅速发展的计算机网络已形成了势不可挡的潮流,网络变得无处不在,带给我们一种全新的生存方式。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在给我们带来了种种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黑客(HACKER)、计算机病毒、网络色情和网络恐怖主义等一系列的负面影响。犯罪这一社会历史自然现象,随着网络的出现也有了新的发展。只有加强对社会规章制度、法制法规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道德观念等相应的变革,高技术的发展才能真正造福于人类而不至成为祸害。
我们生活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而社会急剧变化的时代,多媒体技术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将进入信息时代。计算机网络犯罪与网络的产生和发展也相伴而生,犯罪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相应的产生了一些新的犯罪形式,犯罪行为人也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逐渐年轻化,低龄化,智能化,伴随着社会的网络化,除原有的计算机犯罪频频发生外,其他新型的网络犯罪如网络赌博、网络诈骗也在蔓延,网络犯罪它不仅给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国家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认识
计算机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它伴随着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新型犯罪行为,在计算机犯罪基础上“孵化”出来的网络犯罪,只有正确认识和掌握网络犯罪的本质及内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策略惩治网络犯罪行为。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形式特征
在网络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当今世界,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几乎所有犯罪都可以在网络空间中完成,并且,网络技术的运用大大方便了这些犯罪的实施,主要以(1)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犯罪。(2)网络入侵,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犯罪。(3)网络诈骗、教唆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等这些形式出现。其特征体现于:(1)犯罪客体。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中得到体现,电脑网络的实体形态有点类似于公路网,所以有称之为信息高速公路的。网络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正是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网络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行为侵害计算机系统的管理秩序,有的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的则危害国家和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人身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破坏计算机系统软件、硬件设备等侵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行为,以及利用计算机实施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诈骗、教唆犯罪,网络色情传播,以及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等犯罪。(3)犯罪主体。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从网络犯罪的具体表现来看,犯罪主体具有多样性,各种年龄、各种职业的人都可以进行网络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都相差不大。(4)犯罪主观方面。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因为在这类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进入系统以前,需要通过输入输出设备打入指令或者利用技术手段突破系统的安全保护屏障,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破坏网络管理秩序。
三、加强道德建设,遏制计算机网络犯罪
第一,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消除不良文化刺激
无论计算机技术怎样发达,网络空间多么虚拟,计算机网络犯罪的主体和客体却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只有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才能增强抵制有害信息的自觉性和免疫力,规范网络行为,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创建社会良好秩序。
第二,建立社会发展的道德规范、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倡导符合现阶段人们思想特点和水平的、能为广大青年所接受的道德规范,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加强计算机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保障网络安全。并制定统一的网络信息技术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的网络管理组织堵塞不良信息传播,同时,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青年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养成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道德责任心。
第三、加强青年的道德责任教育,切实提高青年一代的道德水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有越来越多的掌握高技术的年青一代走上社会。然而科学知识、专业技术的教育不能代替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学校、家庭和社会在重视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要重视政治思想、道德和法制方面的教育,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第四、严厉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由于互联网作为全球信息交流的纽带,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公共设施,许多数据库连接在网上,很大部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民财产安全,因此,对于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因予以严厉的处罚。
科学技术与社会是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不等于道德水准的普遍提高,掌握高技术不等同于人的素质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装备了高技术的设备并不必然提高效率和功能,相反,如果管理和教育不当,反而会带来更大的损失。要循序渐进地进行道德教育,并把道德责任教育贯彻始终。道德水平的提高和道德责任心的加强是预防计算机犯罪最为有效的措施。
参考文献:
[1]尹丹,杨天识.网络犯罪的法律问题研究[A].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2007.
[2]陈蔚.网络犯罪及其对策[D].中国政法大学,2001.
[3]王中军.网络文明建设中网民自律培育研究[D].中南大学,2010.
我们生活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而社会急剧变化的时代,多媒体技术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将进入信息时代。计算机网络犯罪与网络的产生和发展也相伴而生,犯罪伴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相应的产生了一些新的犯罪形式,犯罪行为人也因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逐渐年轻化,低龄化,智能化,伴随着社会的网络化,除原有的计算机犯罪频频发生外,其他新型的网络犯罪如网络赌博、网络诈骗也在蔓延,网络犯罪它不仅给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国家的主权、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认识
计算机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它伴随着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新型犯罪行为,在计算机犯罪基础上“孵化”出来的网络犯罪,只有正确认识和掌握网络犯罪的本质及内涵,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策略惩治网络犯罪行为。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形式特征
在网络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当今世界,使得计算机日益成为百姓化的工具,网络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独立的虚拟空间,几乎所有犯罪都可以在网络空间中完成,并且,网络技术的运用大大方便了这些犯罪的实施,主要以(1)网络入侵,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犯罪。(2)网络入侵,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犯罪。(3)网络诈骗、教唆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等这些形式出现。其特征体现于:(1)犯罪客体。现实社会的种种复杂关系都能在网络中得到体现,电脑网络的实体形态有点类似于公路网,所以有称之为信息高速公路的。网络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正是信息交流于共享得以正常进行的公共秩序。网络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多种多样的,有的行为侵害计算机系统的管理秩序,有的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制度,有的则危害国家和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人身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系统,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破坏计算机系统软件、硬件设备等侵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行为,以及利用计算机实施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信息,诈骗、教唆犯罪,网络色情传播,以及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等犯罪。(3)犯罪主体。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从网络犯罪的具体表现来看,犯罪主体具有多样性,各种年龄、各种职业的人都可以进行网络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都相差不大。(4)犯罪主观方面。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因为在这类犯罪中,犯罪行为人进入系统以前,需要通过输入输出设备打入指令或者利用技术手段突破系统的安全保护屏障,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破坏网络管理秩序。
三、加强道德建设,遏制计算机网络犯罪
第一,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消除不良文化刺激
无论计算机技术怎样发达,网络空间多么虚拟,计算机网络犯罪的主体和客体却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只有进行网络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人生观,才能增强抵制有害信息的自觉性和免疫力,规范网络行为,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创建社会良好秩序。
第二,建立社会发展的道德规范、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倡导符合现阶段人们思想特点和水平的、能为广大青年所接受的道德规范,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加强计算机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保障网络安全。并制定统一的网络信息技术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的网络管理组织堵塞不良信息传播,同时,通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青年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养成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道德责任心。
第三、加强青年的道德责任教育,切实提高青年一代的道德水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将有越来越多的掌握高技术的年青一代走上社会。然而科学知识、专业技术的教育不能代替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学校、家庭和社会在重视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要重视政治思想、道德和法制方面的教育,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第四、严厉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由于互联网作为全球信息交流的纽带,日益成为重要的社会公共设施,许多数据库连接在网上,很大部分涉及到国家利益和公民财产安全,因此,对于计算机网络犯罪行为因予以严厉的处罚。
科学技术与社会是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不等于道德水准的普遍提高,掌握高技术不等同于人的素质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装备了高技术的设备并不必然提高效率和功能,相反,如果管理和教育不当,反而会带来更大的损失。要循序渐进地进行道德教育,并把道德责任教育贯彻始终。道德水平的提高和道德责任心的加强是预防计算机犯罪最为有效的措施。
参考文献:
[1]尹丹,杨天识.网络犯罪的法律问题研究[A].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2007.
[2]陈蔚.网络犯罪及其对策[D].中国政法大学,2001.
[3]王中军.网络文明建设中网民自律培育研究[D].中南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