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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5月,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在进行郊县禽畜饲养场、点整治过程中发现,垃圾猪的存在威胁着上海市民的身体健康,因此颁发了《关于对郊区中小型生猪饲养场、点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禁止泔脚养猪,由此引发了餐厨垃圾问题。2001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建委、市环保局、市环卫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关于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置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市场运作,有偿服务”的管理原则,决定了餐厨垃圾作业服务要采取产业化运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