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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权分置”理论的影响下,将土地经营权引入信托进行流转,有利于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当前我国在发展土地经营权信托方面,存在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定位不明、土地经营权信托的登记缺失、土地经营权信托监管的乏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求明确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完善土地经营权信托登记制度,健全土地经营权信托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