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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栏目主持人: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扬峰
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过程中,本着“服务与监督并重,创新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真抓实干,在预防工作机制、方式和方法上不断摸索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有效开展预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初步走出了一条讲实效、有特色的预防工作新路子。此次,我们非常荣幸地与专刊合作,共邀几位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对预防工作如何围绕大局求实效、创新思进谋发展进行了连线探讨。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海庆
海曙区是宁波市的中心城区,我院结合地域特点,探索出一条立足检察职能,重视保障城市建设和服务民生的特色预防之路。首先在预防保障城市建设方面:一是针对宁波市火车南站区域开发建设工程的重头在拆迁环节的特点,联合审计部门、监察机关专门针对拆迁资金拨付流程进行全程监督;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大、工期紧、群众关注度高的特点,联合区纪委在工地设立廉情监测点,将预防职务犯罪的触角延伸到工地一线;三是针对背街小巷整治工程项目多、小、分散的特点,推动统一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限制邀请招标方式的使用,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其次在预防服务民生方面:一是紧扣民生热点,联合区食安办等七家单位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系,该做法后被国务院食安办以简报形式转发;二是针对全省消防执法领域腐败案件高发的态势,在消防执法领域率先开展消防执法环节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启动“阳光消防”。最后在制度创新方面:在全省首先探索了案例剖析会在召开后一年内的跟踪反馈活动,延伸预防职能,将发案单位的各项预防工作措施监督落到实处。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杰
近年来,我院通过实施“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式预防模式,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一是盯紧“点”。以个案预防为切入点,通过“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发案单位,分析发案原因,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延伸办案效果;以专项预防为重点,将全区五个亿以上的在建重点工程项目作为专项预防对象,明确预防关键环节和具体措施,形成对重大建设项目同步、全程、全面预防工作体系,切实深化了专项预防效果。二是抓牢“线”。以行业预防为主线,紧抓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不放,积极探索行业预防的规范化途径。先后与电力、地税、农水系统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预防,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警示教育活动,逐步提高行业内部自主预防水平。三是拓宽“面”。2007年,我院与宁波搜号网络公司合作,在全国率先开通了“互联社区”的“检察连线”服务平台,将预防触角延伸到全区75个社区和9万多户居民身边,扩大了预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面;2008年,我院选派30名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担任农村法制促进员,与30个行政村建立工作联系,将预防基础平台有效拓展到乡镇农村,基本实现了惩防体系全覆盖。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其云
在重大工程建設专项预防工作中,我院直接参与了包括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在内的众多建设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累了一定的预防工作经验。在开展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工作过程中,我院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一是建立专家咨询团制度。聘请财政、建设、审计、质监等系统的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团,协助检察机关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发挥咨询团成员的专业特长,弥补检察机关在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知识的不足,提高预防的科学性、针对性、准确性;二是建立四方会谈制度。对重大建设工程,定期召开由检察机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宣传预防理念,共商预防举措,凝聚预防合力;三是建立工程预防联络员制度。在重大建设工程指挥部中,聘请一名工作人员担任预防工作联络员,有条件的,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负责联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是建立检察建议预警制度。我院根据商业贿赂犯罪特点,针对性地向慈溪市内的土建、市政、钢构、装饰、园林等182家建筑业企业发出预警检察建议,有效净化建筑业市场环境,遏制商业贿赂歪风。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益军
近年来,我县涉农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影响了新农村建设,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为此,我院突出重点,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保障征地拆迁、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一环。一是坚持打防结合,以打促防。2010年以来共查处村干部在协助征地补偿工作中的贪污贿赂犯罪21人,结合典型案例撰写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报告15篇,获得县领导的批示和肯定。二是加强预防宣讲,增强法制意识。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共为村干部上警示教育课27次,听课2000余人次。编印《涉农职务犯罪警示录》,共发放5000余本。制作涉农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片,以涉农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警示。三是共享涉农信息,掌握村级财务状况。四是参与农村“三公开”检查,实行常态化监督。参与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县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就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2010年9月,沪苏浙三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交流会在宁海县举行,我院介绍了有关预防工作经验。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顺来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非常有发展潜力的社会化系统工程。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专业化和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预防工作新途径。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做好专业化预防工作。近年来我院在工程建设领域、农村基层组织、教育、渔政、农林系统查处了一批窝串案件。我们充分做好案后文章,剖析发案原因,排查制度漏洞,如对农林系统发出“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对海洋与渔业局发出“加强渔船拆解过程行政监管”等预警性检察建议,并通过召开案例剖析会、经验交流会、联席座谈会,促进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案发单位查找岗位风险点,及时帮助堵漏建制。二是构建侦防一体化格局,做好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为规范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程序和执法能力,2006年初我院启动预防信息库建设工作。该库分内部检察业务信息及外部社会信息两大部分,几年来信息库共收录工商注册登记、房产权属登记、车辆登记等行政执法信息和宁波市医疗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宁波市部分重大工程信息共计12.9万余条。作为检察预防创新举措,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信息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院召开。三是积极将预防警示教育纳入到县委党校培训体系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在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等分层次对新任县管领导干部、县管后备干部、新任公务员、新任农村干部开展警示宣传教育约1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
浙江省宁波市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过程中,本着“服务与监督并重,创新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真抓实干,在预防工作机制、方式和方法上不断摸索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有效开展预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初步走出了一条讲实效、有特色的预防工作新路子。此次,我们非常荣幸地与专刊合作,共邀几位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对预防工作如何围绕大局求实效、创新思进谋发展进行了连线探讨。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海庆
海曙区是宁波市的中心城区,我院结合地域特点,探索出一条立足检察职能,重视保障城市建设和服务民生的特色预防之路。首先在预防保障城市建设方面:一是针对宁波市火车南站区域开发建设工程的重头在拆迁环节的特点,联合审计部门、监察机关专门针对拆迁资金拨付流程进行全程监督;二是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量大、工期紧、群众关注度高的特点,联合区纪委在工地设立廉情监测点,将预防职务犯罪的触角延伸到工地一线;三是针对背街小巷整治工程项目多、小、分散的特点,推动统一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限制邀请招标方式的使用,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其次在预防服务民生方面:一是紧扣民生热点,联合区食安办等七家单位出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系,该做法后被国务院食安办以简报形式转发;二是针对全省消防执法领域腐败案件高发的态势,在消防执法领域率先开展消防执法环节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启动“阳光消防”。最后在制度创新方面:在全省首先探索了案例剖析会在召开后一年内的跟踪反馈活动,延伸预防职能,将发案单位的各项预防工作措施监督落到实处。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杰
近年来,我院通过实施“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式预防模式,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一是盯紧“点”。以个案预防为切入点,通过“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发案单位,分析发案原因,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延伸办案效果;以专项预防为重点,将全区五个亿以上的在建重点工程项目作为专项预防对象,明确预防关键环节和具体措施,形成对重大建设项目同步、全程、全面预防工作体系,切实深化了专项预防效果。二是抓牢“线”。以行业预防为主线,紧抓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不放,积极探索行业预防的规范化途径。先后与电力、地税、农水系统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预防,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警示教育活动,逐步提高行业内部自主预防水平。三是拓宽“面”。2007年,我院与宁波搜号网络公司合作,在全国率先开通了“互联社区”的“检察连线”服务平台,将预防触角延伸到全区75个社区和9万多户居民身边,扩大了预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面;2008年,我院选派30名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担任农村法制促进员,与30个行政村建立工作联系,将预防基础平台有效拓展到乡镇农村,基本实现了惩防体系全覆盖。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傅其云
在重大工程建設专项预防工作中,我院直接参与了包括杭州湾跨海大桥工程在内的众多建设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累了一定的预防工作经验。在开展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工作过程中,我院立足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一是建立专家咨询团制度。聘请财政、建设、审计、质监等系统的专家组建专家咨询团,协助检察机关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发挥咨询团成员的专业特长,弥补检察机关在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专业知识的不足,提高预防的科学性、针对性、准确性;二是建立四方会谈制度。对重大建设工程,定期召开由检察机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参与的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宣传预防理念,共商预防举措,凝聚预防合力;三是建立工程预防联络员制度。在重大建设工程指挥部中,聘请一名工作人员担任预防工作联络员,有条件的,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负责联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是建立检察建议预警制度。我院根据商业贿赂犯罪特点,针对性地向慈溪市内的土建、市政、钢构、装饰、园林等182家建筑业企业发出预警检察建议,有效净化建筑业市场环境,遏制商业贿赂歪风。
浙江省宁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益军
近年来,我县涉农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影响了新农村建设,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为此,我院突出重点,将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保障征地拆迁、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一环。一是坚持打防结合,以打促防。2010年以来共查处村干部在协助征地补偿工作中的贪污贿赂犯罪21人,结合典型案例撰写涉农职务犯罪预防报告15篇,获得县领导的批示和肯定。二是加强预防宣讲,增强法制意识。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共为村干部上警示教育课27次,听课2000余人次。编印《涉农职务犯罪警示录》,共发放5000余本。制作涉农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片,以涉农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的形式进行警示。三是共享涉农信息,掌握村级财务状况。四是参与农村“三公开”检查,实行常态化监督。参与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县农村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村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就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2010年9月,沪苏浙三省(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交流会在宁海县举行,我院介绍了有关预防工作经验。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顺来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非常有发展潜力的社会化系统工程。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专业化和社会化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预防工作新途径。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做好专业化预防工作。近年来我院在工程建设领域、农村基层组织、教育、渔政、农林系统查处了一批窝串案件。我们充分做好案后文章,剖析发案原因,排查制度漏洞,如对农林系统发出“加强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对海洋与渔业局发出“加强渔船拆解过程行政监管”等预警性检察建议,并通过召开案例剖析会、经验交流会、联席座谈会,促进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案发单位查找岗位风险点,及时帮助堵漏建制。二是构建侦防一体化格局,做好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为规范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程序和执法能力,2006年初我院启动预防信息库建设工作。该库分内部检察业务信息及外部社会信息两大部分,几年来信息库共收录工商注册登记、房产权属登记、车辆登记等行政执法信息和宁波市医疗药品集中采购信息、宁波市部分重大工程信息共计12.9万余条。作为检察预防创新举措,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信息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院召开。三是积极将预防警示教育纳入到县委党校培训体系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在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等分层次对新任县管领导干部、县管后备干部、新任公务员、新任农村干部开展警示宣传教育约1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1000余人。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