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正义和实质正义是国际法理论的传统命题,冲突正义解决了选择最合适的外国法的问题,但是如何查找和适用外国法,却无法从冲突正义的框架和逻辑中寻求解决.内国法官对于查明外国法的消极和被动,是外国法查明问题的困境.对内国法官直接适用内国法的否定依据主要来自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忽视.但问题在于,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司法正义的一方面,公正的裁判结论是最终性的.实质正义优先正在成为国际私法理论的趋势,全球化推动了国际民商事法律共同理论的形成,这一意义上,内国法官由于时效和成本的考虑,选择适用内国法,只要最终的裁判结论是合
建立健全罕见病保障机制有助于加快我国全民健康覆盖和健康中国建设进程,也有助于推动我国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文章从罕见病的定义、药品供应保障和费用分担,以及对医药产业发展的促进等方面对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做法进行梳理,总结其经验启示与建议.一是界定罕见病范围是建立罕见病保障机制的前提和基础,需要从多维度对罕见病进行界定,更好地推动罕见病保障机制的建设.二是改善药品可及是建立罕见病保障机制的重要内容,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内企业的支持力度,及时将国内企业涉及罕见病的相关产品纳入医保目录,更好地改善罕见病患者的药物可及
随着信息技术及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远程医疗的内涵在不断演变和丰富.我国远程医疗经过近30年的发展,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下,政策体系逐渐完善,远程医疗协作网和互联网医院建设均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健全、服务定价和补偿机制不完善、系统平台功能不完善、医患双方认识不足、远程医疗专业人才缺乏等.结合发达国家远程医疗发展经验,应进一步加强我国远程医疗法律法规建设、健全财政补偿机制、完善远程医疗系统功能、加快远程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以促进远程医疗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