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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已经完成,它们中不少都是组织部门传统的干部管档单位,按照目前相关文件规定,“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遵循相对集中原则,符合保管条件的,仍由企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但是,在档案用途、管档主体和相对人身份、管理方法均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继续沿用党政机关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必须在思想观念、管理模式、具体细节上进行创新,使人事档案工作继续发挥其应有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