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职校生实习安全

来源 :教育与职业·综合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enlijinpi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何保障职校生实习安全
  
  在现有法规政策条件下,单独设立一个险种是一个可行的办法
  
  


  在政协分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马国湘关于保障职校生实习安全的提案,引起了与会者的关注。马国湘委员呼吁,政府应采取多种举措尽快解决职校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问题。
  实习是职教的重要教学环节,但因为多种因素的影响,职校生实习期间的安全风险难以完全避免。马国湘委员说,“随着今后职业院校学生离校实习规模的进一步加大,这个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马国湘委员建议,教育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加快工作步伐,尽快增设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安全的新险种。
  
  工伤事故触目惊心
  
  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实习已经成为学校和用人单位都极其关注的环节,而职业院校由于其教育的特殊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的时间较长,且不少学生的实习地点是在机械加工、建筑等企业内,这就使得其安全问题与高校相比更加突出。
  已经发生的几个典型案例已经足以使人触目惊心。
  邵振彬是黑龙江某职业技术学院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生。2006年5月,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上奉镇湖山村武吉高速公路A19标段实习,在工地搞测量。工作中,不幸被工地重型大卡车倒车时撞倒。经医院检查确诊为左侧胸部创伤性膈疝,双肺挫伤,腰椎粉碎性骨折。邵振彬历经两次大手术,总算从死亡线上抢救过来。但是,手术后,腰、腿、脚均失去知觉。
  23岁的廖尚军是成都交通学校2001级学生。经学校推荐,他于2003年9月到四川某汽车运输公司参加汽车维修实习。2003年12月26日下午3时左右,汽运公司职工驾驶公司客车倒车时,将廖尚军撞倒致伤。事发后,成都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廖的伤残等级为7级。
  金某是某信息工程学校的在册学生,2002年7月由该学校组织,不满18周岁的金某参加毕业前的实习,实习单位是广州某公司。按照多年的惯例,校方仅是与该公司口头协议,即让学生参加实习,双方对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及权利义务未作明确界定。7月16日早晨,金某在加工面粉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右前臂被机器缠绞轧伤,经诊断为“右前臂旋转撕脱离断伤”,共花去医药费4.14余万元。
  
  劳动法不保护实习生
  
  事故发生后,学生及家长都试图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他们却发现,实习生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现行的《劳动法》无法保护自己。
  如果是劳动者,按照《劳动法》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受伤后,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或者由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单位支付。
  在丧失右手功能的金某为自己讨说法时,法院认为,实习的在校学生并不能算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实习学生的工伤不属《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年龄、学历、是否纳入就业保障范围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而在校学生并不具备这些“劳动者的条件”。因此学生与使用单位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劳务合同纠纷不适用劳动法调整,而应直接适用《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来调整。
  实习生到底是不是劳动者?在这一问题上,劳动部门曾有过反复。1996年8月12日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61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企业收取保险费用。”
  但国务院2003年4月27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将此项规定完全删除,而且没有另外作出规定。
  各地在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时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网站上指出,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工伤认定。
  而江西省在《童工、实习学生受伤可享受相应待遇指导意见》中指出,童工、实习学生在用工单位因工作受到伤害,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待遇。
  河南省郑州市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中则规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在实习单位由于工伤发生人身伤害,可由实习单位和学校按照双方约定,参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给相关费用。”
  各地对在校生实习的工伤认定的不同规定,给受到侵害的学生们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不仅仅是实习生,在学生兼职、暑期打工等方面,法律对学生权益的维护都显得无力。因此,很多学者对我国现行的《劳动法》提出了质疑。我国研究《劳动法》的权威专家黎建飞认为,国家对实习生包括兼职工等的法律保护存在着空白,“但劳动法是不是只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行政部门是不是只管有劳动主体资格的人?”黎建飞指出,劳动部门应该行动起来,可以先制订一个部门规章,将在校学生也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
  
  新险种千呼万唤不出来
  
  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教育及其他部门一直试图从行政部门的角度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建立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规则和程序,但收效不大。
  2002年,教育部颁布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办法》规定:“要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具体事宜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商办理。”
  《办法》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但《办法》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原则上的指导意见,在面对职业教育中的一些具体事件时,可操作性远远不够。
  马国湘委员说,类似邵振彬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应如何处理,《办法》中就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我国现有法律中也找不到规范层面的依据。而且《办法》对于实习单位均无约束力,实习单位对于实习学生的安全事故几乎不承担责任。
  马国湘委员介绍,职业院校一般都为学生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遗憾的是,诸多保险公司提供的险种,目前十分有限。在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的调研中也发现,对职校实习生的安全保障问题,一般性保险根本无法解决,40元至50元保费的团体险,最高赔付只有2万元,如果遭遇像邵振彬这样的伤害,只能是杯水车薪,而且这些保险对这种特殊情况的针对性也不够。即使这样,购买保险的义务也普遍由学校承担,对于这笔越来越大的额外支出,学校的压力越来越大。
  2006年12月,教育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供实习期间的保险保障,积极开发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的信用保证保险以及其他急需的保险产品”。
  马国湘委员认为,《意见》的出台,比较妥善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在现有法规政策条件下,要解决实习生安全保障问题,单独设立一个险种是一个可行的办法。“但《意见》从出台至今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职业教育战线苦苦期盼的这个新险种仍然没有开发出来,问题不仅没有解决,而且随着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规模的不断扩大,还有加重的趋势。”马国湘建议,教育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加快工作步伐,尽快增设保障职校学生实习期间人身安全的新险种。
  马国湘委员还建议,教育部应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政策,明确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实习单位各自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并加大督查力度,切实把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期间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其他文献
唐陆德明撰《经典释文》综述经学传授源流 ,阐明古今训义兼辩之宗旨 ,实为汉魏六朝以来研究古汉语形音义的总汇。针对历代对是书成书时间的不同看法 ,笔者试推断此书最后成书
年初以来,湖北枣阳市把贯彻执行《会计法》和《预算法》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密切结合起来,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严厉打击会计领域里的造假现象。打击的重点是:肆
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这既是全国经济工作的中心,也是财政工交部门工作的中心。财政部门联系面广、掌握信息多,既管政策、又管资金,既制定制度,又参与管理。因此,各级
查帐十法广西桂林地区行署商业局何通彦笔者在财会实际工作中,曾经无数次参与和指导查帐工作。根据人们常用的方法,结合自己在查帐中摸索出的经验,将其简要归纳为“十法”,以供清
在千禧之年来临之际,中国译协中国翻译编辑部和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将联合举办第十二届“韩素音青年翻译奖”大赛,具体参赛规则如下; 一、本届竞赛分别设立英译汉和汉译英两个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12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为响应习总
据《京华时报》11月14日报道,近日,河北省纪委通报了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出现金
2012年12月7日,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京公布了最新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其中《世界科学技术一中医药现代化》2007年第3期刊载的“基于DNA barcoding(条形码)技术的中药
企业所得税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企业所得税制度和财务制度是一种并行的关系,所得税条例及实施细则内容与财务制度大部分一致,但也有部分进行了调整,如纳税人
在北方农村,青年男女结婚办喜事的古礼不少,婚礼上还有诸多的讲究。民俗以为,婚姻大事,嫁娶的日子是很关键的。所以,要选择良辰吉日,俗称“看晌”。人们大都迷信晌好晌赖,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