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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业企业改革攻坚战打了十多年,政企不分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林权和产权的明晰仍未到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林业微观主体尚未真正建立,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总体上仍是传统模式,距离改革目标的实现还很遥远。围绕激励微观主体重塑并按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在改革模式框架内运行,国有林业企业改革应选准利益手段,并具体设计操作方案和传导机制,形成可操作性的利益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