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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建筑市场不断地规范化,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最低价中标法是国际上通用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方法,过去中国政府一直限制这种方法的作用。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首次允许招标人可以选择最低报价者中标,从法律上为该方法在中国的应用带来转机。这标志工程招标迈入了法治阶段。本文针对运用中的优缺点问题,阐述实施它的重要性,同时提出一些相应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