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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的大中型公司率先创造并推行的,而且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然而在中国,不少的大中型公司也同样采用股票期权制度来试图约束激励经营管理者,不仅不见效,反而有害.通过研究中关实施效果和条件的差异,以及对中国现实条件的分析,发现中国确实不适合直接照搬西方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应当以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为基础,对其进行进一步的改进与创新,形成适合于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经理人约束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