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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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的书】
  今天收到从几千里外的编辑部寄来的小博,欣喜地拆开信封,真好,盼了好久的梦终于到了。
  晚上整理书箱,把所有的杂志都翻了出来,整整42本。老妈问我,“马上就要高考了,就不能先放一放吗?”我没有说话,拂去了封面上的灰,你看,我所有的青春都在这呢!
  我望着面前这些梦想,欣慰地笑了笑,除去被朋友弄丢的,也还是集齐了整整一年的小博。我拍了照片,发在空间,我说,“即使没有人能理解这样的梦想,没关系,反正我不会放弃。”
  有朋友评论,“我能理解。”我回复“谢谢”,然后点开他的资料,突然就哭了。
  两年来,他给了我太多感动。认识他的时候,我刚转到他们班,他对我的死党说,“她好像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后来要了我的扣扣号,但是我们没有聊过。因为早在以前,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自卑心泛滥然后一直隐身,不愿被人看见我亮着的头像,就好像是一个见不得阳光的人害怕暴露在烈日底下一样。
  后来,他喜欢我,变成了众人皆知的秘密。再后来,我们在别人的起哄声中分班了,我回到了重点班,开始找回被遗失的自信。
  他很好,每个节日都会记得送我喜欢的奶茶;我生日的那天,他跑了好几条街为我买礼物;我的号被盗了,他在网吧坐了一夜只是为了帮我找回号,然后第二天红着眼睛去上课。可是毕竟我们不适合,如果他靠近我,我就会在两个星期以后厌烦他。还好,我们之间不温不火,这便是一段友情长久的理由。
  我感谢这么久以来他一直在,一直鼓励我,就好像我陪着小博一样,我在成长,小博在成长,我们都在成长。
  【喜欢的城】
  我喜欢雪,但我又怕冷。
  12月18日,2014年的初雪。
  我走进德克士,推开门的瞬间,一股暖气袭来。我没有学着韩剧里那样初雪的时候来一份炸鸡配上啤酒,因为我怕我矫情到死哭出来,你知道在那么多人的面前掉眼泪真的很丢脸,而且我哭起来不是梨花带雨也就算了,还有鼻涕带泪,真丑。于是我点了咖喱饭和热牛奶,挑了个靠窗的座位。
  我发现我喜欢上这个小城了。从这个角度,刚好看到楼下的一切。明亮的落地窗外是一条小吃街,因为是冬天,对面楼的冷饮店大门紧闭,但是人来人往的街道却充满了行人的热情。旧街还是原来的模样,几个缝衣服的大婶闲聊着,脸上的微笑足以证明她们拥有别人不懂的幸福,脚下的缝纫机踩得咔咔直响。
  2008年,我来到这座小城复读六年级,告别了昔日的朋友。那时候,我恨死这里了,因为来自农村,总怕有人笑我土。2011年,初二,渐渐地和班上的同学熟络了,八个人,八人帮,一起花痴一起犯二。等待中考的那段日子,我们都是快乐的。2012年,中考结束,有人去了不同的地方,有人留了下来,可是我们断了联系。她们说过,我们的青春不会散场,友情也不会。可是后来姐妹头像姐妹网名一个接着一个地消失了,同一个分组里的人也越来越少,最后她们就像是绽开过后的烟火,散落在天涯海角。2014年,我高三,没有花太多心思去对待身边的人,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娱自乐。
  以前总是想,毕业以后就好了,去一个不一样的地方,做些不一样的事。可是当我快要离开的时候,我喜欢上这座小城了,我舍不得了,因为这里有我的青春。
  雪越下越大,小孩儿们都欢呼起来。我偷偷许了个愿。
  嘘,不要告诉别人,高考以后我想去有你的城市。
  【喜欢的人】
  不知道对他的喜欢是个意外,还是错觉。
  “要找男朋友的话就找身边的吧,至少他能陪着你。不要网恋,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你被骗了都不知道。”
  收到我哥的消息,我笑出了声。在所有人都把早恋看做是天理不容的罪行时,我哥竟然支持我谈恋爱。可是我恐怕要让他失望了。
  我喜欢上一个人,我也不知道有多喜欢,只是觉得有他在就很安心,所以不顾一切想去他的城市。
  是的,我喜欢的人在远方,我们隔着大半个世界。
  我看过一句话:喜欢上你,并不是你长得好看,而是你在特殊的时间里给了我别人给不了的感觉。
  从高一到高三,他离开过,最后还是回来了。我矫情地认为,他是我的精神支柱,给了我不一样的感觉。我心情不好发脾气时,对着手机把他骂了一通,发泄完了,他会说,“闹够了吗?那就滚去睡觉。”我竟然觉得心安,乖乖地放下手机真的去睡觉了。
  有人说我是怪咖,跟身边的人相处不好,但是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去迎合任何人。就像我对一个人的感觉。因为有好感,所以想去了解,后来发现他的一个小小缺点,会无限扩大,最后无理由地厌恶他。所以我的身边不会有一个让人们都羡慕的男闺蜜。我爱的人,都在远方。
  终归结底是我不懂得珍惜,毕竟我的三分钟热度已经到了不可治愈的地步。
  或许我还会遇到不同的人,但是在那之前,我想尽力去靠近你。
  狐狸对小王子说过:你在你的玫瑰花上耗费的时间使你的玫瑰花变得如此重要。
  是否对于你也是因为我耗费了太多的精力才让你变得如此重要?我还是会等,等那个不确定的未来。
  编辑/李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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