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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关于增值税收入按照生产地原则划分还是消费地原则划分的讨论中尚缺乏结合"营改增"的研究。基于转移指数的增值税省际转移事实和区域间投入产出表分析"营改增"前后生产地原则下和消费地原则下地方财力不均等问题的结果表明,生产地原则下带来的增值税跨区域流动利好于发达省份,表现出一定的亲富特征,加剧地方财力不均等;且通过比较发现,"营改增"后生产地原则下的地方财力不均等现象比"营改增"前更加突出,相对而言,消费地原则下对地方财力均等的影响则更为温和。缓解地方财力不均等进而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切实控制地方财力不均等问题,打好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两张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