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采取比较和案例分析的方法,分析英美法和我国法律对体育赛事转播权保护的利与弊:著作权法对体育赛事转播权保护有一定作用,但这种保护无法禁止转播机构未经许可直接对比赛进行拍摄和转播,也不能够对转播节目的内容进行保护;基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美国法下"热门信息"的理论对赛事转播权的保护能发挥很大作用,但使用人花精力去收集进入公共领域的赛事转播信息便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制的"搭便车"行为,这是对赛事转播权保护的不利一面;场馆准入限制作为一种合同方式,是禁止未经许可不得对赛事进行拍摄、转播和收集相关信息的有效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