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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的发展史也是一部人类权利的发展史。自然法与正义观念密不可分。在权利观念的形成过程中,西方的正义观念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中世纪以前,权利观念体现于自然法“各守本分,各司其职”的神的正义观念之中。这样的权利观念只能是义务本位的。随着人文主义的兴起,自然法带领着人们寻求自然的正义,指引着西方权利观念向权利本位的转换。这样最终才诞生了现代意义上的权利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