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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合谋是制约规制有效性的重要原因。新规制经济学对规制合谋的治理思路:在激励契约设计上,强调以联盟激励约束来阻止代理人合谋;在组织形式变革上,以授权规制使监督人转变为剩余索取者,从而降低合谋效率;在规制机构设置上,通过多个规制机构之间的分权制衡以改善规制信息结构,增加合谋的交易成本;在动态规制中,强调规制者的承诺能力,避免重新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