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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晋政办发[2017]10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打造我省'六最'营商环境,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多证合一'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在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