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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精确掌握山东省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情况,从农村生态资源、生态农业、生态宜居、生态治理四个要素方面选取了17个评价指标,利用综合指数法对山东省各地市的农村生态环境发展水平进行测评.结果 显示,山东省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指数发展水平整体较低,平均值为0.36,但发展相对均衡;生态农业指数发展水平最高,平均值为0.65;生态宜居与生态治理指数发展水平相当,平均值分别为0.40、0.49;生态资源指数发展水平最低,平均值为0.21,且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生态环境等级评价良好以上的城市约占山东省总城市的一半,生态环境综合发展水平的高低与各地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格局不完全一致.最后,依据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指数的计算结果,将山东省各地市生态环境综合发展水平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非常差五个等级,并根据各个等级区域内每个城市的发展特点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