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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自治区党委、政府也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对于地税部门来讲,谱写好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宁夏篇章,就要把“五大发展理念”深深植根于地税工作之中,全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推宁夏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

一是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供财力支撑。地税工作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就要通过税收筹集财政资金,为社会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16年地税税收收入目标为219.2亿元,增长4.1%;社保费目标为193.6亿元,可比增长6.1%。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决定税收。在经济新常态下,完成2016年的税收计划,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当前全国、全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结构性产能过剩比较严重,去产能、去库存的任务很艰巨。宁夏投资增速下降,能源、房地产等传统税源下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税源的税收贡献度有限,结构性减税力度还在加大。地税收入已经连续两年低位徘徊,强化征管堵漏增收的空间逐步缩小,完成2016年组织收入预期目标难度很大。但是,我们更要看到发展中孕育的新机遇,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以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产生新的税源。宁夏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一些基础设施、产业、社会民生项目的效应正在显现,产业结构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对外开放、融入“一带一路”的步伐正在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纺织、电子商务、云计算、通航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孕育,正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自治区将“十三五”经济增长定为7.5%这个中高速目标,加之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确保税收增长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为此,我们要按照共享发展的理念,根据自治区每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需要,特别是自治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需求,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把经济税源转化成现实税收收入,确保收入高质量、稳增长,为自治区实施民生建设工程提供财力支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以协调发展理念为指导,强化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协调统一,以税收征纳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落实好协调发展理念,要求地税部门既要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又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强纳税服务,取得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统一,以税收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自治区党委李建华书记专门对地税工作做出批示“认真分析我区税收形势和发展趋势,着力涵养扩大税源。”涵养税源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在依法管理的同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此,我们要按照协调发展的理念,聚焦减轻税收负担,把优化税收环境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来推进。一方面要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改革,在办税负担上做“减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纳税人持续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纳税服务,在纳税服务上做“加法”,优化税收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要更加积极主动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化宣传、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做实服务,使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不断创新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更好地规范税务人。提倡柔性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慎用税收强制性措施,重视通过复议、调解等渠道化解涉税纠纷,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把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局面促进好、巩固好、发展好。
三是以创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营造“两优”发展环境。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吹响了税务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我们要按照创新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改革、求创新的意识,把改革创新作为解决地税问题的根本出路。要从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优化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等方面,研究提出一系列创新性改革举措,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地税事业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取得新发展。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全面完成“营改增”等税制改革任务,加大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积极推广上海自贸区税收创新可复制经验,打造“两优”发展环境,形成释放改革红利、推进工作发展的综合效应。
四是以开放发展理念为指导,服务宁夏“一路一带”建设和企业“走出去”,加快开放宁夏建设步伐。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开放宁夏建设,是自治区党委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按照开放发展的理念,充分运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我们的税收自主权,积极争取有利于宁夏发展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策比较优势,助力宁夏后发优势,助力宁夏企业“走出去”。积极主动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好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24小时自助办税,探索手机APP等移动互联办税应用,为纳税人提供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扩大网上办税,推广网上审批,实现税款征收无纸化和信息传递电子化,助推宁夏加快陆上、网上、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五是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发挥税收政策调控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美丽宁夏要求我们必须走绿色发展道路。税收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杠杆,税收政策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要按照绿色发展的理念,“跳出税收看税收”,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透过税收视角分析自治区经济运行状况和行业企业动态,折射经济社会发展中值得关注的问题,形成高质量的分析研究报告,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在促进“两优环境”“两大战略”等税收政策的落实上下功夫,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涵养税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围绕自治区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等工作要求,调整减免税导向,助推全区提质增效一产,优化升级二产,发展壮大三产,推动宁夏经济结构调整,走绿色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作者系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石 雷

一是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提供财力支撑。地税工作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就要通过税收筹集财政资金,为社会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2016年地税税收收入目标为219.2亿元,增长4.1%;社保费目标为193.6亿元,可比增长6.1%。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决定税收。在经济新常态下,完成2016年的税收计划,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当前全国、全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结构性产能过剩比较严重,去产能、去库存的任务很艰巨。宁夏投资增速下降,能源、房地产等传统税源下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税源的税收贡献度有限,结构性减税力度还在加大。地税收入已经连续两年低位徘徊,强化征管堵漏增收的空间逐步缩小,完成2016年组织收入预期目标难度很大。但是,我们更要看到发展中孕育的新机遇,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战略部署,以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产生新的税源。宁夏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一些基础设施、产业、社会民生项目的效应正在显现,产业结构正在发生积极变化,对外开放、融入“一带一路”的步伐正在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纺织、电子商务、云计算、通航产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孕育,正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自治区将“十三五”经济增长定为7.5%这个中高速目标,加之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确保税收增长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为此,我们要按照共享发展的理念,根据自治区每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需要,特别是自治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需求,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把经济税源转化成现实税收收入,确保收入高质量、稳增长,为自治区实施民生建设工程提供财力支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以协调发展理念为指导,强化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协调统一,以税收征纳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落实好协调发展理念,要求地税部门既要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又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强纳税服务,取得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统一,以税收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自治区党委李建华书记专门对地税工作做出批示“认真分析我区税收形势和发展趋势,着力涵养扩大税源。”涵养税源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在依法管理的同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此,我们要按照协调发展的理念,聚焦减轻税收负担,把优化税收环境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来推进。一方面要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等改革,在办税负担上做“减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纳税人持续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纳税服务,在纳税服务上做“加法”,优化税收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要更加积极主动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深化宣传、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做实服务,使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不断创新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更好地规范税务人。提倡柔性执法和人性化执法,慎用税收强制性措施,重视通过复议、调解等渠道化解涉税纠纷,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把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局面促进好、巩固好、发展好。
三是以创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营造“两优”发展环境。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吹响了税务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的集结号。我们要按照创新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抓改革、求创新的意识,把改革创新作为解决地税问题的根本出路。要从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优化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等方面,研究提出一系列创新性改革举措,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地税事业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取得新发展。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全面完成“营改增”等税制改革任务,加大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积极推广上海自贸区税收创新可复制经验,打造“两优”发展环境,形成释放改革红利、推进工作发展的综合效应。
四是以开放发展理念为指导,服务宁夏“一路一带”建设和企业“走出去”,加快开放宁夏建设步伐。融入“一带一路”加快开放宁夏建设,是自治区党委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我们要按照开放发展的理念,充分运用《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我们的税收自主权,积极争取有利于宁夏发展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策比较优势,助力宁夏后发优势,助力宁夏企业“走出去”。积极主动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好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24小时自助办税,探索手机APP等移动互联办税应用,为纳税人提供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扩大网上办税,推广网上审批,实现税款征收无纸化和信息传递电子化,助推宁夏加快陆上、网上、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五是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发挥税收政策调控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美丽宁夏要求我们必须走绿色发展道路。税收是重要的宏观调控杠杆,税收政策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要按照绿色发展的理念,“跳出税收看税收”,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透过税收视角分析自治区经济运行状况和行业企业动态,折射经济社会发展中值得关注的问题,形成高质量的分析研究报告,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在促进“两优环境”“两大战略”等税收政策的落实上下功夫,不折不扣地执行好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涵养税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围绕自治区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等工作要求,调整减免税导向,助推全区提质增效一产,优化升级二产,发展壮大三产,推动宁夏经济结构调整,走绿色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作者系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石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