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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死亡赔偿中“同命不同价”问题的讨论既见诸于媒体,也见诸于学术界。鉴于社会公众对死亡赔偿问题上存在着的“城乡差别赔偿”现象的极度不满,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算是立法对此所作出的积极回应,此一立法回应也获得了舆论的好评。